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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有司机在那骂她,“找死啊!”全然忘了她手边的拐杖。 盛蕊不好意思的低头,一会儿觉得十字街头的红绿灯是不是太长了,一会儿又替自己委屈,17岁的盛蕊这样愚蠢,秦遇唯怕是更不会有好感了。 庞意抽完一支烟,感觉疼痛都被麻痹掉,深呼吸一口碰上他的胳膊,“哥,走了。” 秦遇唯愣了几秒,“嗯。”视线从马路中的人影上移开,眼角闪过几分犹疑,往前走两步再停下,庞意腿疼,走得慢,肚子也在咕咕叫,回头想跟秦遇唯商量去哪吃宵夜时,结果发现人没了。 “哥?” 目光朝远处看,他哥却抱着一姑娘霸气的穿过车道。 庞意:“……”刚才还说没力气,还想靠在他身上的男人,真他妈狗啊,怎么抱小姑娘就二话不说呢!双标! 庞意肚子虽饿但怎么能错过如此精彩的一幕,刚才还说没喜欢的女生,这不爱情就来了嘛。 “哥,这是……” 庞意笑嘻嘻问了个开头,秦遇唯已经冷着脸转身,留下盛蕊在花坛那欲言又止。 秦遇唯没想介绍彼此认识,庞意更是迷糊,前前后后将两人看了好几遍,秦遇唯在前面催他,“胖子,吃不吃烧烤?赶紧!” “哦哦哦,马上来。” 庞意侧身,手腕被拽住,盛蕊眼巴巴瞅着他,眼角闪着奇艺的光,“你是,庞意?” “你认识我?” 盛蕊先是笑出声,而后才爽快的点头,“你好,我是盛蕊。” “哦哦。”庞意一开始还没将盛蕊的脸和名字对上号,稀里糊涂应道,等秦遇唯的胳膊从身后给他一个锁喉,他才恍然大悟,“原来你就是盛蕊啊,久仰大名,盛蕊,我是庞意,这是我哥,秦遇唯!” “我知道,你是庞意,他是秦遇唯。” 盛蕊当然知道,庞意是他们婚礼的伴郎,是秦遇唯过命的兄弟,只是他当伴郎时远没有现在这么胖,反倒气宇轩昂一脸正经,惹得婚礼上不少女士暗许芳心。 这也是盛蕊唯一一次见庞意,他是秦遇唯的合作伙伴,经营范围不在林城,盛蕊当年不待见秦遇唯,自然没有理由去接触他的朋友,不过是偶尔听秦遇唯提过几句,说庞意上学时是个大胖子,她还不信,现在看来的确不假。 真好啊,能有机会重新认识秦遇唯和他的朋友,对于盛蕊来说,是个很不错的开头。 庞意冒着被锁喉的危险,脸都憋红还要指着她的脚问:“你这没事吧。” “谢谢你的关心,我还好,不疼。” 不疼是假的,又痒又疼,但盛蕊身体里装的并不是17岁的灵魂,她可以忍。 秦遇唯不知哪来的劲,拖着庞意往前走,边走边怼,“你他妈废话这么多,嘴炮。” “是是是,哥,你勒我脖子了,喘不来气了。” “该,受着!” 庞意被拖走还不忘和盛蕊打招呼告别,秦遇唯倒是一个眼神都没给她。 盛蕊已经很满足,第一天遇见不仅让他记住了“盛蕊”的名字,这下连公主抱都有了,应该连名带人都记住了吧。 正窃喜,莫小咪的声音出现在耳旁。 “盛蕊,别告诉我你要和小混混谈恋爱!” 她脸上的笑都没刹住,莫小咪双手抱胸,两眼微眯盯紧了她,“盛蕊~” 既然她俩不能有秘密,那告诉莫小咪她喜欢的是谁也无妨。 “小咪,我其实喜欢……” 耳边再次传来闹心的刹车声,足够打断盛蕊此时的对话,骑自行车的男人被一辆小车刮倒,两位车主在路边不依不饶争执,莫小咪和盛蕊的目光被他们吸引,连接下来的话都忘了继续。 盛蕊注意到男人脚下的托盘和洒了一地的水渍,突然想起莫小咪在聚会上打翻的那盘酒托,同样是这样狼狈的结局。三十好几的莫小咪始终未婚,问其原因,一说没找到合适的,二说有个暗恋了十来年的初恋一直没放下。 爱穿高奢定制的她却在那晚穿了一套素雅的黑色长裙。 她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改变了喜好,只穿深色素净长裙? 盛蕊仔细想想,好像是从秦遇唯离世开始。 “阿蕊,继续说呀。” 莫小咪拉着她的手,不怕热的挽起她胳膊。 盛蕊哑然失笑,瞬间明白了。 聚会那晚气氛正好,莫小咪素面朝天的出现,双眸透着红血丝,眼窝更是凹陷,人瞬间显老了许多,她低声质问盛蕊,“你知道你在做什么?” 盛蕊在秦遇唯走后不到一个月又开始了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的生活,被称为林城首富的她可谓夜夜笙歌,常住的秦公馆就没有不热闹的时候,那会儿的莫小咪是带着愤怒来的,可她没有资格指责她,但凡她多添一分怒气,盛蕊就能刺破她的秘密。 ——莫小咪放在心里十来年的对象,她自认为的初恋,恋而不得也不能碰的人就是秦遇唯。 “阿蕊,草莓味蛋筒第二支半价,来一根吧。”莫小咪有什么错,她们关系那样好,她都没有告诉盛蕊这个秘密,因为莫小咪清楚比起爱而不得的感情,还是与盛蕊的友情来得更重要。 盛蕊不是圣母,她深知自己重来一次的目的就是为了好好和秦遇唯相遇、相恋,她要弥补过去的遗憾,她要好好爱他,所以在知道莫小咪秘密后她还是抢先开了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