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节
见状,朱莉笑着抬手揉了揉男人黑色的头发:“哦,亲爱的奥斯顿,你真是太可爱了!” 头发被揉得一团糟的闵琛:“……” 接下来的时间里,多伦萨先生正好有事情要与戚暮谈,于是朱莉便和闵琛一起先离开了指挥休息室。在闵琛离开前,给戚暮抛过去了一个意味深长的目光,后者自然心领神会地点点头。 今天早上闵琛还在柏林的时候曾经给他打过电话,说他会与朱莉稍微谈一谈的,因此现在正好两人时间错开,闵琛与朱莉谈一谈,而戚暮也与多伦萨先生谈一谈。 等到休息室的大门被轻轻带上以后,宁静安和的房间里顿时只剩下了戚暮和多伦萨先生二人。戚暮并没有太拘束,他直接拉过了刚才朱莉坐着的椅子,径直地坐了上去。 隔着一张长长的红木大桌,多伦萨先生笑道:“小七,你来得真巧,再过一周我们也要出去巡演了,正好有些事情……我想和你商谈一下。” 下午的排练时间里,维爱正常地将第一站布鲁塞尔需要演出的几首交响曲进行了练习,而柏爱那边则是先熟悉场地,接着将各个成员分配到各自的酒店房间中去。 等到戚暮刚刚和朱莉一起离开音乐之友协会大楼的时候,两人还没走几步,便见到了一辆黑色大气的宾利正停在路边,车窗缓缓地拉下了一些,露出闵琛俊美优雅的面容。 “哦,我亲爱的奥斯顿!” 惊喜地喊了一声后,朱莉便冲上去占据了驾驶座后最顶级的座位。而戚暮则哭笑不得地从一旁上了车,开门坐上了副驾驶座。 等到车子开到了楼下的时候,朱莉惊讶地看着闵琛和戚暮一起上了楼,她疑惑地问道:“奥斯顿,你这是要去小七家作客吗?” 戚暮正想回答“其实那是闵琛的房子”,但是他话还没说出口,便听闵琛淡定冷静的“嗯”了一声,然后低声道:“是的朱莉,我今天有点事情和戚暮说,等会儿我会回酒店。” 朱莉想了想,没有再多问,说了一声“再见”后,她便开门回了自己的屋子。 等到戚暮进了自家玄关后,他才忍不住地脱口而出:“你说谎!” 闵琛镇定从容地挑起一眉:“嗯?” “为什么不把这里是你的房子的事情,告诉朱莉?” “如果知道我这几天也会住在这里,朱莉一定会……很高兴,然后我们两就会很不高兴。”男人一字一顿地认真说道,“朱莉是个太有活力的人了,她总能想出各种各样你永远想不到的点子。” 对于这样的答案,戚暮也只能无奈地勉强认同。确实,有次他和朱莉一起晨练,那次连戚暮都觉得跑得实在太多了,哪知道朱莉还能兴致勃勃地和他谈笑风生。 ——真是有着和年龄完全不匹配的精力。 回到家以后,戚暮便简单地做了点晚餐,两人坐在餐桌前用餐。一边舀着糯糯的米粥,戚暮一边说道:“今天你和朱莉出去谈了些什么?她似乎没什么特别的反应,一个下午都挺正常的。” 闵琛此时正夹了一根青菜,轻轻地放进青年的碗里,听了这话,他的动作稍稍一顿,然后语气淡定地回答:“我告诉她,我很爱你,你也很爱我。她说她看得出来,并且警告我不允许对你不好,否则会让我好看。” 戚暮才不可能相信这个答案。 见着青年一脸不信的模样,闵琛低笑着勾起薄唇,无奈地摊手:“我还想问问,你是怎么在一个月里把朱莉的心抢走的?以前她见着我可是从来都不肯放手的,今天居然只是揉了揉头发,就再也没有做些其他动作。” 戚暮上下扫视了一眼对面的男人,然后说道:“看样子你很怀念被朱莉疼爱的日子了?” 闵琛:“……” 过了半晌,他凝重端肃、认真专注地一字一顿道:“请你,一定、务必、千万、绝对,接收了朱莉的爱吧。” 戚暮:“……” 等到晚餐用完后,两人起身收拾着桌上的碗筷。一边收着,戚暮一边不经意地说道:“哦对了,既然你回来了,那有一件你迫不及待的事情马上就可以去做了啊。”顿了顿,戚暮抬起头,挑衅地笑笑:“马上就能去做那件事了,高兴不?” 闵琛稍稍一愣,然后挑眉:“看小奥斯顿吗?” 戚暮:“……” “你给我滚回柏林!!!我说的是洗碗、洗碗、洗碗!!!!你脑子里想的都是什么东西啊!!!” 想要闵琛滚回柏林? 这当然是不可能的。 对于这个心爱的青年,他已经抓住了对方的软肋,知道他只是一个刀子嘴豆腐心的家伙。于是在一阵装可怜、卖惨过后,虽然戚暮仍旧十分不情愿,但还是被迫观赏了一整夜小奥斯顿。 当第二天戚暮起床的时候,便感觉到某人竟然还没有从他的身体里出去。他向前挪了挪,对方竟然还跟了过来!于是就在戚暮准备一枕头砸死床边那个凑不要脸的男人的时候,却被男人一把抓住了手腕。 “……你不是还在睡吗?” “再睡,你就要弑夫了。” “……信不信我真的打死你。” “……” 伸手直接将青年揽入了自己的怀抱中,闵琛将那碍事的枕头扔到床下,在戚暮的耳边低声呢喃:“还有两天我就要离开了,我们已经两个多月没一起过了。戚暮……我想你。”一边说着,还一边犯规地在青年的耳边蹭蹭。 这样暧昧甜腻的动作,让戚暮不由地红了脸颊,尤其是当他发现身后的某物竟然又有了变大的趋势! “你先给我出去……” “不要,小奥斯顿也很想你。” “……闵琛,我前几天看了一本华夏的心经,上面有这么一句话,我很喜欢。”青年俊秀昳丽的面容上露出一抹冰冷的笑容,闵琛稍稍一顿,下意识地吞了口口水。 只听戚暮一字一顿、认真郑重地说道:“斩断孽根,抛去邪念……唔……” 直接用一个吻封住了青年接下来的话,闵琛身体力行地告诉了戚暮,邪念这种事,只有两个人才可以做到。 你瞧,这是一样多么愉快的“邪念”啊! 第一百七十九章 柏爱的交响音乐会今年仍旧是在金色大厅举行,从世界各地赶来的绅士淑女们穿着礼服、正装,踩着音乐之友协会大楼下的红地毯,期待万分地进入了这座举世瞩目的音乐厅。 多伦萨先生利用职务之便,给维爱的成员们每人发了一张柏爱的音乐会门票。这门票看上去只是一封薄薄的卡片,但是所有人都知道,这封黑色烫金卡片的含义有多么重大—— 这可是多少乐迷梦寐以求的一封邀请函! 虽然很多维爱成员嘴上念着“我才不想去听柏爱的音乐会”、“在我们家门口演出第一站,赤裸裸的挑衅!才不去听呢”,但是等到了演出当天晚上,这些白天里还坚决拒绝参加音乐会的人,各个却都身穿正装地出现在了音乐厅的门口。 “查理,你不是说什么谁去听谁是小狗的吗?” “汪汪汪汪!” “……” 当这场音乐会开始的时候,戚暮坐在多伦萨先生的右手边,正与对方低声交谈着。 对于他们这些专业人士来说,听柏爱的音乐厅已经不仅仅是为了欣赏古典乐,更重要的是要从对方的人员配置、音乐风格、演出曲目的表演情况等方面,得到可以改进自身的经验。 这个时候戚暮早已不在意到底是谁在上面指挥了,他作为维爱的副首席,当务之急从柏爱这场音乐会中吸取经验。 因此,当闵琛垂眸向他看去的时候,戚暮直截了当地撇过头,小声对多伦萨先生说道:“多伦萨先生,这次柏爱的第一小提琴组一共任用了11名……” 闵琛:“……” 等到柏爱全乐团成员一起向舞台下的观众们鞠躬致谢后,第一首响起的赫然便是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 敢以《命运》开头,必然拥有与《命运》相抗衡的实力。 金碧辉煌的音乐大厅中,观众席里一片寂静,但是舞台上的声音却洪亮至极,带着势不可挡的气势,在整个演奏厅里轰鸣。法国号激昂地吹响着生命的乐章,弦乐器们急促紧张地拉奏着,所有的一切都仿佛在迎接着下一个紧张的转折点,为人生而胆颤! 这首曲子早已熟悉到烙印了了全场每个听众的心里,随着那曲子越来越接近高潮,甚至有不少人已经激动得脸颊微红,等待着英雄们解放自由的嘹亮号角响起,便可以击败命运的桎梏! 柏爱的音乐风格一如既往的典雅大气,他们金属一般锃亮的音色为这首刚毅的曲子添色不少,让其更具有难以形容的磅礴与气势。 从戚暮的角度,并没有办法看到指挥台上那个男人的神情,但是从对方刚劲有力的指挥中,他却能够感受到,这个男人正在与命运的巨兽搏斗着。 这首曲子比他一个月前在柏爱排练厅里听到的时候,更为精彩绝伦,那股势如破竹的雄雄士气让人不得不避其锋芒,也更加感受到了一个耀眼到让人憧憬的天下第一团——柏林爱乐乐团的美妙与奇特。 《命运》结束之后,是《朱庇特》、《巴黎》…… 每一次的音乐响起都仿佛是音乐之神在舞台上挥动着神杖,将只属于上帝的天籁之音分享给人间。 一开始戚暮还能保持理智地尽力去分析这场音乐会的大小问题,理解“为什么要安排这样的先后顺序”、“为什么要让第二小提琴组演奏这一乐段”等等,但是到最后,他已然沉浸在无限的音乐之声中,忘记了自己起始的任务。 待到全场四首交响乐全部完结以后,戚暮情不自禁地鼓着掌,一边叹气道:“多伦萨先生,我竟然忘了我去分析柏爱的这次音乐会了,真是太大意了。” 却见一旁的多伦萨大师微笑着摇首,道:“小七,你如果能够一直理智认真地用客观角度去欣赏这出音乐会,那么这场音乐会就根本没有让我们去学习经验的价值。奥斯顿进步得太快了,和去年相比,连我都被他的那首《朱庇特》给震撼住了,更何况是你呢?你还年轻,这是理所应当的。” 虽然多伦萨先生这样说了,戚暮却仍旧觉得自己还有很多不足的地方需要改进。 因此当这一晚的音乐会结束后,戚暮二人刚刚回到家中,闵琛还没来得及将外套挂上衣物架,便听到青年认真凝重的声音在背后响起:“闵琛,今天晚上你能为我讲解一下那四首曲子的相关情况吗?” 闵琛一时没反应过来,微微一怔:“什么?” 只见戚暮抬起头来,俊秀漂亮的面容上全是郑重的神色:“今天晚上柏爱的进步我已经看在眼里了,我和克多里还有一段差距,但是安东尼先生能留给我的时间不多了。闵琛,你能帮我将今晚的音乐会再回顾一遍吗?” 闵琛:“……四首?” “是的,四首交响乐。”也觉得自己的要求有点强人所难了,戚暮无奈地叹了声气:“你明天上午就要离开维也纳了,确实有点太忙了,其实只要一首也行……” “好。” 男人低沉磁性的声音打断了青年接下来的话,戚暮诧异地抬首看去,只见那个冷峻优雅的男人此刻微微勾起唇角,伸手一把将他揽入了怀中。 温暖宽广的胸膛让戚暮一下子不知如何是好,他只听到对方用温柔至极的声音,这样说道:“我的爱人,很想获得进步,那作为他的爱人,我一定会满足他这样一个小小的要求。” 心中顿时有一股暖流涌向四身,戚暮伸手揽住了男人劲瘦的腰身,低声道:“闵琛……你为什么明天又要走了呢……” “因为我得快点走,这样晚一点被你追到。” 闻言,戚暮忍不住地低笑出声:“那我得更快点地跟上去了。” 接下来的五个多小时,两人一起坐在琴房的钢琴凳上,将今天晚上柏爱的音乐会再次重温了一遍。从第一首的《命运》,到最后一首的《鳟鱼》,男人修长削瘦的手指在黑白键上流畅生动地按着,美妙的音符便轻轻流泻而出。 有的时候戚暮也会突然明白些什么,然后赶紧地起身拿起自己的小提琴,演练一番。而大多数时候他则是认真地听着闵琛的演奏,感受着他每一次细小的改编到底是为了表达出什么样的情感、达到什么样不同的效果。 每个指挥家都拥有自己不同的音乐风格,戚暮恍然间觉着,其实…… 他真的最喜欢奥斯顿·柏特莱姆的风格。 就像两年前卡尔教授说的一样:你的音乐风格其实和奥斯顿·柏特莱姆很像。 是的,他的小提琴风格和这个男人真的很相似,都尽力地去追求那个最完美的旋律,严谨端肃,大气磅礴,带着最完美最挑剔的眼光,喜欢最古典最正统的音律。 原来,我从一开始就是最喜欢你啊…… 等到第二遍的《鳟鱼》演奏到第三乐章的时候,闵琛忽然感觉到自己肩膀上一沉。他手指间的动作倏地停住,再转首一看,便见不知何时,这个青年已经累得靠在他的肩膀上沉沉睡去。 温柔沉静的目光宛若大海一般深邃,闵琛轻轻地将青年手中记录笔记的纸笔拿到一边,然后蹑手蹑脚地抱起了他,走进卧室,动作轻柔地放在了柔软的大床上。 坐在床沿上,闵琛并没有说话,只是目光柔和地望着那个沉睡着的青年。 白色的被子衬得戚暮的脸颊更加削下去了几分,闵琛知道,在他不在的这两个月里,这个青年让自己完完全全地投入进了忙碌之中,本就偏瘦的他如此更是消瘦下去。 “你太努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