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节
大学毕业,她拿着广告专业的本科文凭,坐火车来到上海。 第一天,她搬进中远两湾城的群租房,留给她的空间只有五个平方米。 第二天,她逛了陆家嘴,指着最高的一栋楼说:我要在这里上班! 第三天,她在招聘网站投出几十份简历,然后去了“欢乐谷”游乐场。 莉香玩了高速弹射的“天地双雄”,过山车“绝顶雄风”,还有古典的“谷木游龙”与“矿山历险”……依然不过瘾,最后去了鬼屋。 从小,她就是家里的胆大鬼,她想知道还有什么能吓住她。 玩了十来分钟,她觉得鬼屋好无聊啊,正要离开的瞬间,身后出现一个真鬼。那是个披头散发的判官,脸上抹着猩红的鲜血,吐出条长长的舌头,还伸出乌黑的手,抚摸她耳朵后面的头发。 莉香的心脏差点支离破碎,面色煞白,几乎小便失禁,破门冲出鬼屋,倒在花坛边吓哭了。 离开游乐场,回家路上,她才发现,手机丢了。 苦逼。 当她换了新手机,接到的第一条信息,是她投过简历的游戏公司让她去面试。那家公司刚上市成功,最有名的一款游戏,是经常蹦到你桌面上来的女神联盟。 没过几天,莉香就去这家公司的市场部上班了。 试用期月薪五千,转正后八千。但她依然住在群租房,每天早上起来挤地铁。从中潭路坐三号线轻轨再换乘九号线。出门前,她会精心打扮一番,远看像韩剧里的女白领,近看都是七浦路的货色。早晚高峰,这份优雅就打了对折,地铁里挤满人,必须用包包挡住胸口,以免被色狼偷袭。夏天还没过去,她不太敢穿裙子,常热得双脚捂出痱子,因为亲眼看到,有人拿手机偷拍裙底。 不像那些漂亮却懒惰的女同事们,总是把脏活累活扔给男同事,自己整天没事逛淘宝下订单,要么躲在角落补补妆发微信,或者学文艺狗捧一本村上春树作装饰。莉香上班很卖命,经常主动留下来加班,为了写市场部的文案,在办公室熬到深夜——为什么不带回家去写?是她不想漫漫长夜在又臭又挤隔壁还有做皮rou生意的女人的群租房里度过。 但是,最近流传本市出了一个变态杀人狂,专捡深夜独行的年轻女子下手,先jian后杀,再jian再杀…… 她原本不相信这种传说,早上出门,发现路边有大群人围观,数辆警车闪灯,刚有一具女尸被发现。死者是住在隔壁小区的夜总会小姐,凌晨三点,下班回家路上被杀,凶手之残忍就像屠宰场的劳动模范。 莉香惶恐不安地到公司,发现所有人都在传这件事,女同事们都说再也不敢加班,就连有gay倾向的男同事也相约要一号来护送回家。 当她打开电脑台的抽屉,发现多了一部手机。 奇怪,这是她刚来上海时的手机,在欢乐谷的鬼屋里丢的。 它是怎么回来的? 但是,莉香不需要它了。她早已用转正后的月薪,给自己买了台iphone5。眼前这台穷逼的山寨机,大四那年买的,只花了五百块。她取出sim卡,删光手机里的信息,扔进了垃圾箱。 新手机收到一条语音微信,打开是个年轻男子的声音:莉香,今晚我送你回家好吗? 发来微信的名字叫万治,是公司技术部的程序员,戴着厚厚的眼镜,穿着廉价的t恤,在她来上班的第一天,就隔着三十六个格子间,遥遥痴望她的宅男。 不过,莉香并不讨厌万治。 他并不是那种死缠烂打的家伙,相反还带有技术宅特有的羞涩,在谈恋爱追女孩这个技术活上,完全是白痴的级别。他是山东人,属于读书最刻苦,高考分数放到北京可以进清华,但在山东只能进二本的那种。他拿着两万块的月薪,但要往老家寄一万五,给赌钱的老爸还债。他完全过着rou丝生活,每天中午去公司楼下吃丸子米线。 莉香觉得他有种天然呆。 这一天,恰是七夕,她还没想好,要不要答应万治。 等到下班,市场部经理突然袭击,邀请她共进晚餐。莉香有些忐忑,不知是要准备“啪啪”还是“啪啪啪”。但她还是答应,皮包里装着一包防狼喷雾剂。 农历,七月初七。 看不到银河,更没有鹊桥,倒是街上有牛郎出没。 俯瞰黄浦江的日式包厢,三十多岁的经理,抽着nongnong的雪茄,看起来较年轻,目光迷离地打量着她,怔怔地说:你知道吗?莉香,我最喜欢你的名字。 才不呢!这名字老土死了!她实话实说。 你不知道赤名莉香吗? 她是谁? 忽然,莉香邪恶地心想,难道是经理喜欢的av女优? 没人跟你说过《东京爱情故事》? 我只看过《北京爱情故事》,电视剧和电影都看过,最喜欢“橙子”了,她回答。 经理莫名地苦笑,你们这些九零后啊。 而在他的青春期,是看着“东爱”长大的,曾经最爱的,铃木保奈美。 于是,他跟莉香述说了赤名莉香的故事—— 赤名莉香是个平凡的女白领,在新同事完治到公司的第一天,莉香去接机就爱上了他,从此一直叫他丸子。而丸子在东京有两个同学,分别是花花公子三上与乖乖女里美。这个四角关系是这样的:莉香热恋丸子,丸子初恋里美,里美暗恋三上,三上玩弄里美。但是啊,莉香就算知道丸子的心事,仍然一门心思女追男。当两个人终成正果,里美却跟花心的三上分手,回头又来找丸子。这回,里美成了万人厌的小三。但,丸子终究还是回四国老家去找初恋,而与莉香错过。三年后,当丸子与里美早已成为夫妇,在东京的大街上偶遇莉香。里美识相地回避,莉香在天台上对丸子说—— 不是常常有机会遇到可以爱他一生的人的,不过喜欢上的话就是另外一回事了,所以我很珍惜爱过你的一切回忆,我真的这么想哦!爱过你的回忆,被你爱过的回忆,一直都好好地在这儿(心口)。不是能想着明天爱情会变得怎样而谈着恋爱的,就是有那时候的我,才有现在的自己,我真的能够对自己这么说:你做得真好。不管在做什么,我就是我自己。 丸子被感动,还想挽留她,莉香却拒绝。告别时,两人相背渐远,莉香突然回头喊:“丸子!”挥手,转身,大步,离去,永别。 经理说到这里,居然眼角渗出泪滴,他说,电视剧的最后,在主题曲《突如其来的爱情》陪伴下,丸子回到了妻子身边,莉香则独自微笑着漫步在东京街头。 忽然,眼前的莉香递给他一块手帕。他下意识地要抓紧玉手,莉香迅捷地抽手回来,起身说,谢谢经理请我吃晚饭,但我要回家了。 经理不知所措地看着她走出餐厅,刚要追出去却被服务生拦着结账,转头再也找不到莉香了。 七夕,上海的夜。 她没有打出租车,而是钻进地铁,飞驰在深深的隧道。疲倦地靠着车门,回想着经理刚才的话,脑中全是另一个莉香。 打开手机,看到万治发来的微信:莉香,你在哪儿?晚上回家小心。 丸子。 情不自禁,心底跳出这两个字。 于是,她回了微信:你能到苏州河边的中潭路桥来接我吗? 末班地铁出来,她步行回家。 深夜,沿着无人的苏州河畔,四周摇晃着夹竹桃林,河水扬起阵阵腥味。 背后有急促的脚步声。 还有,呼吸。 男人的声音。 想起今天早上,苏州河对岸,那具悲惨的女尸,难道,那个……就在……那个…… 有没有搞错啊,七夕夜了,人家去开房,你却来jian杀? 莉香猛然回头,惨白路灯下,身后果然有个男人,露出一张判官般的脸。 她似乎见过这张脸? 鬼屋? 刹那间,她从包中掏出防狼喷雾剂,全都喷在男人的眼睛里。 她不敢看对方怎样,只顾着飞快向前跑,却迎面撞在另一个男人怀中。 丸子?不,是万治。 他面红耳赤地搂着莉香,问她怎么了。 送我回家! 莉香始终缩在他怀里,安全地回到群租房的小屋。 七月初七的夜…… 第二天,万治和莉香一起坐地铁上班去公司。路上收到手机报的信息,说是昨晚深夜,连环变态杀人狂落网,被巡逻的民警抓获。 忽然,她明白了,那个杀人狂,已经盯着她好久了——判官! 从欢乐谷的鬼屋开始,他扮演成判官,变态地摸她头发。后来,又把她遗失的手机,还到办公室抽屉里,那根本就是个警告!而她并未在意,直到昨晚,他终于要对自己下手。 好险啊,要不是那支防狼喷雾,要不是及时出现的万治,恐怕现在的莉香就躺在法医面前了。 莉香把头靠在万治肩上,柔声说:丸子。 b面 杜笔安在上海的第一份工作,是在欢乐谷的鬼屋里扮鬼。 在此之前,他已连续三个月没找到工作了。他是贵州人,在北方读的大学,一所民办学院的计算机专业。他梦想要成为一个nb的程序员,至少也能开发出一两个ios程序。但是,那些网络公司的hr主管,看到他的毕业证书,就摇摇头让他滚蛋了。 扮鬼的第一天,杜笔安换上判官的装束,戴上长长的假发,脸上抹着鲜血样的红颜料,舌头里贴着一根红带子垂下来,就像吊死鬼。他的任务是躲在客人背后,突然跳出来吓唬别人。如果对方不是个壮汉或是大妈,没有被客人打断腿的危险,就可以摸人家头发或耳朵,制造恐怖的效果。 他摸的第一个客人,就是莉香。 在她的尖叫声中,杜笔安痴痴地看着,那张恐惧时迷人的脸——刹那间,他忘了自己正在扮鬼,穿着判官的衣服,脸上流着血,仿佛刚从棺材里爬出来。他以为还在大学校园里,偶遇某个如你一样的女子。 他相信自己遇见了女神。 女神被判官吓跑了,杜笔安才发现地上的手机。他急忙抓起手机,穿着判官服冲到外面,吓倒一大片女生。但是,女神已离开游乐场,再也找不到了。 他闭上眼,指间留香,难以磨灭。 杜笔安回家查看手机里的内容,每一条短信,每一张照片,每一个联系人。 他知道了她叫莉香,知道她的老家在哪里,知道她读了什么学校,也知道她在大二那年,谈过一个男朋友,但只三个月就分手了。 最后,杜笔安找到了她住的群租房楼下。 那天清晨,他看着莉香出门,就从自己身边擦肩而过,却对他视而不见。 他很后悔,要是穿着判官服,把舌头伸出来的话,或许她还能认出他来。 这一天,莉香是去游戏公司面试。 杜笔安悄悄跟着她,也来到游戏公司,而这家刚上市的公司,恰好还在招聘程序员。 于是,他也去报名应聘了。 一星期后,他接到了不予录用的通知。 但他又去应聘了。 这一回,杜笔安应聘的岗位,是游戏公司所在大楼的物业保安。物业经理看他有着大学文凭,又长着一张忠厚老实脸,自然顺利录取。 从此以后,他每天跟着莉香一起挤地铁上班,悄悄在背后送她到公司。每天中午,他都会穿着保安制服,巡视整个大楼,在游戏公司所在的楼层,他会多往里看几眼。有时,看到她冲到前台签收快递,也会看到一个挂着程序员吊牌的男员工,殷勤而笨拙地跟她搭话。 程序员叫万治。 但是,莉香从没注意过穿着保安服的他,更没跟他说过哪怕一句话。许多次,她从他的身边经过,带走一阵清香的风,却没有回过头。 他不知道,这叫偷窥。 一百多天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