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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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吧,曹凯说,离开太久了。 他们走了,成芸没有。 她从刚刚没有抽出来的烟盒取出一根烟,点着。 烟雾之中回想当初。她解开他的衬衣,拉下他的拉链,说你对我这么好,是不是喜欢我?今晚我给你,给完我就走了。 他根本不让她碰那里,攥着她的手,说你起来。 她说,我自愿的。 他听了“自愿的”三字,也有点动容,可最后还是把她推起来。 他都是这么来的?李云崇很少说王齐南的名字,一个“他”,就点明了一切。 她不说话,李云崇像宠着一个不懂事的孩子一样,笑着摇头,似是自语也似是对她说,感情那么深邃,但大多数人却浅薄,只迷恋最外面最便宜的一层。不懂渐进才能稳赢,细水才能长流。 她只当他看不上自己,那便算了。 隔间紧邻着摆放植物的后厅,厅堂古典装修,庄重典雅。 刚刚三个人的谈话回荡耳边。成芸忽然想笑,这里的红木飞檐,与白城的破烂酒巷,又有什么区别。人心在哪都一样。 可当她想到李云崇,想起当年那杯姜枣茶,又笑不出来了。 厅堂外面是滂沱的大雨。成芸看不见雨,但是能听见声音。 大雨之中回想的过去,似乎也染上了一丝濡湿的味道。她的头靠在门板上,发丝垂下,好像黑色的帘幕,遮住往昔漫漫风尘。 她本来是想走的。 这个夜晚留下了她。 那夜李云崇喝了很多酒,醉眼醺醺,成芸留在他的家里。李云崇抱着她,似睡似醒。成芸跟他说,我留下来吧。 李云崇从床里强撑起身子,无声地要求她再说一遍。 成芸说,我留下来。 李云崇笑着抱住她,他朦朦地说,你看,我是对的。你很快就会忘了过去,不要急,我们慢慢来。 成芸低着头,李云崇抱着她的手越来越紧。他半点睡意都没有,抱了她一整晚,抱到最后,他颤颤地埋下头。 一幢小楼静悄悄,一如这执拗又可悲的世界。 那是李云崇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在成芸面前哭出来。 李云崇把成芸送到代理公司,工作了一阵后,李云崇顺理成章地让她坐到总经理的位置。成芸说她坐不了,李云崇说不要紧,工作上的问题,你不会,还有我帮你。 李云崇并不是真的想让成芸学会做什么,他只是需要成芸“学”的过程,一个走远过去的过程。 他觉得自己将事情安排得很完美。 但他不知道成芸在公司里听了无数的闲言碎语。他也不知道她第一次参加会议,副手特地准备了全英文的会议内容,下面讨论得热火朝天,她像个傻子一样坐在最前面,一句也听不懂。 这些她都没有告诉李云崇。 成芸很懒,尤其是在她忘却王齐南之后——那花费了她全部力气。她凡事随意了。 下了会,成芸把那个副手拉到洗手间,扬起手扇了她五个巴掌。她跟她说,这次五个,下回再来这套,翻倍。 等她从洗手间出去的时候,会议室里鸦雀无声,所有人都看着她。 有人跟总公司反映情况,可话还没传多远,就停了。 从那以后,所有人都知道,这个空降兵的后台很硬。人们顺从了,可也更加不屑了。 又有什么关系。 时间早晚过去,公司血液换了一批又一批,留下的始终是成芸。 李云崇与家人的关系说不上好还是不好。他的父亲他三十三岁那年去世了,成芸只在别人那听说,李云崇父辈一家势力非凡。 李云崇的母亲是个知识分子,家中经商,早年留学欧洲时与李云崇父亲相识。 成芸见过她一次,是李云崇安排的。她没有与成芸聊什么,也没有像电视剧里那样,对有可能成为自己儿媳的女人有诸多要求,她甚至没有多夸奖李云崇一句。 她只跟成芸说,往后日子,你多陪陪他吧。 半晌又淡淡补充一句,做你自己就好。 成芸觉得,那是一个很有智慧的女人。她看得出成芸跟李云崇完全不是一路人。可她依旧请求成芸多陪陪他。 成芸对她说,就算你让我变,我也变不了。 李云崇的母亲点点头,她不苟言笑,倒不是不满什么,这个家每个人都安于自我。她拿起桌上精致的欧式咖啡杯。她与李云崇也不同,她不喝茶,也不喜欢李云崇繁琐的紫砂茶具,同样不喜欢他那些关在笼里吱吱叫的鸟。 成芸第一次找男人,是在她与李云崇认识的第四年。 她在一个闷热的夜晚看了一场芭蕾舞表演,成芸本来只是为了躲避外面的酷热和无聊,进来吹空调,后来却把整场表演看完了。 她还记得那场演出的名字叫《胡桃夹子》。讲述了一个女孩在圣诞夜里得到了一颗胡桃夹子,到了夜晚,胡桃夹子变成了王子。舞剧欢快活泼,充满了神秘色彩。 那个年代关注芭蕾舞的人很少,但演员表演依然专注。尤其是那个王子,好像有用不完的力量,每一下都蹦得老高,似乎这样就能把舞团上座率提起来一样。 用力过猛,表情略僵,像将军,哪有王子的优雅从容。 成芸看着好笑。 那有点过劲的生命力,吸引了她。 演出结束后,成芸去后台找到那个男演员。近距离看他的长相,更不像王子了。山大王一样。 成芸与他过了一夜。 第二天醒来时人不见了,她忘了留他的联系方式,等了一天没有等到,去找,才得知舞团已经离开北京。 成芸顺着西长安街一路走到底,傍晚时分才真正意识到,自己没有伤心。 好像从那一刻起,整个世界,跟她之前熟悉的,都不一样了。 她回到住处,接到李云崇的电话,听见他柔和的,四平八稳的声音。 累了吧,过来吃饭。 当然,这些事都是后面的故事,在成芸刚刚见到李云崇的时候,一切都还刚刚开始。 第五十三章 李云崇是成芸在北京的第一个朋友。 这说起来有点讽刺,因为他们两人不管从任何方面来看,都不存在任何关联。 可他们偏偏就走近了。 成芸并不傻,她也不天真。从小到大有很多男人对她好,她知道原因。 她接受了他的好意。 后来有一次闲谈,李云崇想起那天的初遇。他说成芸你还是太小,陌生人随便给你一杯茶水你就喝了,你知不知道有多少女孩都是被人在水里下了药害的。 成芸看着他。 一个十几岁往返于街头酒巷的女人,见过多少社会最底层的糜烂客,这些事她会不知道么。 可她不解释。 在那个寒冬的夜晚,她接受了那杯姜枣茶,里面有什么她也认了。 喝完那杯茶后的第二天,有人通知她说公司保险员要开个会,成芸去了。 成芸不爱听那些冗长的会议内容,坐在最后面,低着头玩手指。 她听见前面念经的人声音停了,以为自己被发现了,收起手抬头。 然后她就见到了李云崇。 李云崇穿得一身西装。成芸很少认识穿西装的男人,穿得好看的见的更少,李云崇一进来,简易的会议室一瞬间就肃然起来。 他好像是来检查工作的,开会的人谨慎地跟他汇报工作内容,李云崇嘱咐了几句,然后就离开了。 成芸问旁边的人,那个人是谁。 旁边的人也不知道,猜测可能是公司老总吧。 成芸低头。 怪不得那天晚上他问了她不少平泰保险的问题,她记不住,李云崇就笑着说,哟,这么基础的都记不住,这个公司需要开会培训了啊。 成芸再一次碰到李云崇也是偶然,他们在公司门口撞见,成芸跟他打了声招呼。李云崇站住脚问她:“最近怎么样?” 成芸说还行。 李云崇工作繁忙,只留了一句:“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可以跟我提。” 这句话在成芸心里扎了根。不得不说,对于当时的成芸来说,李云崇好像一棵大树,她不知道他的根有多深,冠有多高,她只知道他在她见过的那个世界里,几乎顶天立地。 那时距离她到北京已经过去了好几个月,王齐南一点消息都没有。她工作得太忙的时候,甚至都要忘记她为什么来北京。 可她所有的梦,都是关于他的。 她想念他的臂膀,想念他的脸庞,想念他浑身血气,也想念他粗声说话的样子。 她想念属于他们的夜。 终于,在一个夏日的晚上,成芸去找李云崇。 敲完了门,她埋头不知在想些什么,听见开门的声音,把头抬起来。 李云崇看进了一双秋瞳里。 眼角擦了淡红的粉,像深秋的枫叶,也像哭过的戏子。 她穿着一件浅色的外衣,拉锁敞开,里面是一件黑色的吊带背心,下身是蕾丝短裙。短裙料子偏硬,边角翘起,没有裁剪好的线头在夜风之中不经意摆动。 这身衣服简直便宜到了极致。 那衣服下面的人呢? 李云崇静观。成芸抬手,脱掉了外套。 黑色的吊带,白到透明的皮肤。她两条锁骨平直纤细,肩膀单薄如同蝉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