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节
宋峥清握拳轻咳一声:“……那是要荷花谢了才有的。”现在才六月末,吃什么莲子_(:3」∠)_ 孙晴好顿时觉得自己蠢透了,面红耳赤,她是真的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在宋峥清这种博学多才的人面前就显得更蠢了。 宋峥清说:“想吃莲子了,去买好了,现在肯定也有。” “不了。”她兴致缺缺,“我们回秀园把你种的玫瑰泡茶喝算了。” “你那天说要全部铲走,现在已经种别的了。” “种了什么?” “向日葵。” “骗人。” “好吧,是风信子。” 对此完全不了解的孙晴好只能掏出手机默默度娘了一下,风信子象征着重生的爱,意为忘记过去的悲伤,开始崭新的爱。 还有什么比这个更好的呢? “如果你不喜欢,我们真的可以改种向日葵,炒瓜子也挺容易的。”他笑盈盈地看着她,谁知孙晴好突然拥抱了他一下,他一顿,问,“怎么了?” “高兴。” “为什么高兴?” “为你高兴。” 她松了胳膊,重新坐直身体,结果被宋峥清搂住紧紧相拥,她笑着推他的肩膀:“又勒着我了,胸痛的呀。” 男女主人公拥抱的时候女方会胸痛你们造吗? 但是男方胸膛上只感觉到一片柔软你们又造吗? 他不肯松手,孙晴好只能找话题转移他的注意力:“被逐出家门,是怎么一回事?” 宋峥清抚着她的背,感受着她依靠在自己肩头带来的重量,微微笑了:“怎么说呢,这也算迫不得已的做法,如果非要说的话,要把整件事情原原本本说来才行。” “那你说。” “先要和你说的是,其实那天你听阿凤说的,只有一部分是真的,其他都是以讹传讹,我骗学心而已。” 孙晴好一口血差点喷出来:“你又骗她,你太渣了。” “善意的谎言而已,外人是没有办法了解真相的,他们只是把知道的内容往上套而已,瞎猜的,但也蒙对了一部分,你还要不要听?”他抚摸着她细嫩的面颊,闻到她唇上口脂的香气,目眩神迷。 “听,我当故事听。”孙晴好淡定极了。 “我的前任,不是前任女友,是以前做我这差事的人,名字叫霍随风,他脾气古怪,冷心冷清,铁面无私,霍随风其实并不是他的真名,没有人知道他的身份究竟是什么,也没有人知道他究竟知道多少秘密,你应该知道,没有一个人希望存在这样一个监视着自己的部门,所以其实当时决策者是反对的。” “那后来是怎么成立的呢?” “没有人知道,这个秘密,霍随风带进了棺材里。”宋峥清知道许许多多的秘密,但是对于霍随风,依旧是一无所知,“总之,就是这样成立了,他花了几十年的时间,让这个部门既存在又消失,他故布疑阵,令人以为我们无所不知,然而真正被监控却是近十几年的事儿,信息时代让这个传说成为了现实。” 孙晴好倒吸了口冷气。 宋峥清想了片刻,简单介绍过后就说主题:“霍随风找到我那一次,就是我离开楚韵的生日会,出了车祸,很严重,你还记得我背上的伤吗,就是那个时候留下的,他救了我一命,然后告诉我他决定让我成为他的继承人。” “……那么粗暴简单?” “对,完全强买强卖,他说如果我反抗,后果不堪设想,我知道他不是在说假话,而且当时我别无选择。” “为什么别无选择?” “要么半身瘫痪被囚禁一生,要么取而代之。” 他的表情太过沉重,孙晴好故意开他玩笑:“我看你好像没留下什么后遗症,没伤到关键地方吧?” 宋峥清弹了弹她的香腮,哭笑不得:“又挤兑我,没有没有,你知道有没有的。” 他们开了一个恋人之间的亲昵玩笑。 “但是,霍随风也告诉我,这个位置是很不好坐的,我要正式接任,必须要能做到公正无私,然后,我知道了少延的事情,我把他……你已经知道了,但是霍随风还不满意,他说我出自名门世家,迟早会被家族所累,所以他要我自请被逐出家门。” “这么过分?” “那时认为他简直冷酷无情,现在想想,一片苦心。”宋峥清淡淡道,“如果不是这样,我的家人永无宁日,即便是我表面上和家里断绝关系十年,宋泠玉今日依旧会被人算计。” “所以一切都是在演戏咯?” “一半演戏给人看,一半,是真的,秦少延的爷爷,是为了我爷爷而死的,他的父亲也是因为替我父亲办事而坐了那般坠毁的飞机,少延十多岁的时候就是孤儿了,宋家亏欠他许多,所以事发的时候,千夫所指,我爷爷……”他没有说完,幽幽一叹。 宋老被自家孙子做出的事情弄懵了,他拿着拐杖打了他一顿,骂他忘恩负义,骂他六亲不认,骂他铁石心肠,那时的宋峥清年少意气,本来就承受了足够多的压力,所以干脆就如霍随风所愿,与家里人断绝关系。 这才有了他后来更恶劣的声名,人们传言他为了权势宁可抛弃家族。 虽然后来宋老自己想明白这事儿怪不了别人,可是第一他不能保住老战友的最后血脉,第二不能阻止自己的孙子步霍随风的后尘,那么多年,早已后悔莫及,可是无论是出于什么目的,宋峥清都不方便与家人再有联系了。 连见面都要弄得和地下党接头似的。 “我完成这两件事情以后,霍随风就病逝了,由我接任了他的位置,直到今天。” 宋峥清已经尽量把事情简化,略去了许许多多,比如说当初霍随风逼迫他接受的时候使出的种种手段,比如当时他在万人唾骂中默默承受……然而纵然他没有多说,孙晴好也能感觉到其中的刀光血影,绝不简单,恐怕惊心动魄至极。 作者有话要说:从洛丽玛丝玫瑰到风信子,已经重生了~ 结婚还早,不过也快了 ☆、第54章 撒娇 孙晴好有时也觉得这场爱情来得太快太不可思议,好像苦苦坚持了很久的防线崩溃以后,感情如洪水决堤,一下子就变成了汪洋大海。 如此浓烈的情感来得太迅速太猛烈,时常会让人觉得不可思议。她有时自己都怀疑,她喜欢宋峥清什么呢? 当初喜欢张子轩,是因为他在寒风凛冽的早晨买了早饭送到她楼下,是因为他在大热天帮她去复印考试资料,是因为他花一整天的时间为她淘一件生日礼物……那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一点一滴。 可为什么会喜欢上宋峥清呢,从什么时候开始,她喜欢他呢,她喜欢他什么呢? “在想什么?”宋峥清从她背后抱着她,抚摸着她的臂膀,手臂瘦骨嶙峋不好看,非要有一点点的rou,否则贾宝玉为什么喜欢薛宝钗的胳膊,想要去捏一捏呢。 孙晴好翻了个身,和他面对面,像是在思考难题:“我在想我喜欢你什么?” 宋峥清对此很有兴趣:“想出结果了没有?” “嗯。” “是什么?”他温言询问。 孙晴好慢吞吞道:“大概是因为……你太惨了吧,我总觉得除了我那么倒霉,肯定没人愿意喜欢你的,好歹你长得好看,虽然人渣了点,黑历史满满,但是这是个看脸的世界,我就勉为其难吧。” 她说着,还玩笑般摸了摸他的脸。 “谢谢你可怜我。”他捉着她的手在唇边吻了吻,孙晴好反倒是不好意思了:“你真信啊?” “信啊。”他气定神闲,“我有你已经很不容易,千辛万苦。” 孙晴好其实觉得宋峥清这个挺悲剧的,本来是风采风流的世家公子,结果和好朋友抢一个女人,还输了,失恋了十年,好不容易决定重新开始了,又出了意外,负了方学心,弄得好端端一段姻缘断了。 现在还被人下蛊,随便找个女人睡,没得选。 说来也奇怪,本来她想起来恨不得骂他活该,但现在想想,就剩下心疼了,所以她不禁微笑:“千辛万苦,那值不值得?” “值得的。” “但是我们实话实说,我比不上何楚韵,更没有牟若水漂亮,还没学心贤惠,你日后会不会后悔?” 宋峥清沉吟片刻,说道:“你是对我们的感情没有信心?” “我觉得我现在的智商比以前低。”孙晴好是真觉得她和宋峥清好了以后她脑子都一团浆糊了,分析事情都没有从前那么清醒敏锐,“热恋中的人都是这样的,我现在每天都在想你,我没办法思考了,我觉得我那么喜欢你,可是这样的感觉能持续多久呢?” 宋峥清轻轻叹了口气:“你是在担心情深不寿。”他心里何尝没有这样的忧虑呢,在此之前,他都不知道原来他的感情可以这样汹涌澎湃。 今儿中午,他在书房处理公务,孙晴好说:“我要午睡去了。”她一贯有午休的习惯,喜欢睡上一会儿,下午精神头才会好。 然而就是那么一个多小时,他心里都觉得不舍起来,他那么渴盼着能在抬头的间隙看见她,所以他鬼使神差地就拉住了她的手腕:“在这儿睡。” “这哪里有睡觉的地方?”孙晴好笑着问。 但他是认真的,立即就搬了一张贵妃榻来,铺了被褥,让她朝着自己睡,孙晴好一开始挺为难的:“你在这里工作,我睡觉,不大好吧?” 她始终觉得他的工作带有某种神圣性和严肃性,是不适宜亲昵的,因此在书房里,最多只是拉拉手捶捶肩,连亲吻都会觉得羞耻起来。 “我想看见你。”他轻轻说,言辞也不见得激烈,但是孙晴好一刹那就沦陷了,真的在那里睡了一个午觉。 醒过来的时候他正坐在旁边温柔地凝视着她。 孙晴好和宋峥清都是聪明人,因为聪明,所以在这样的热恋里还会担心这段恋情无法持久,害怕太过激烈而耗尽了热情,然而从侧面却也反映出来——他们是真的想要天长地久的,否则一夕之欢就已经足够了,谁管天长地久呢? 但是这样浓情蜜意,谁想冷一冷呢。 真是愁也愁死了。 孙晴好把跑弯的话题扯回来:“你先回答我,你会不会后悔。” “我要是哄你,说句不会也就过去了,可我别的事儿哄你倒不要紧,这事儿不能让你糊涂过去。”宋峥清换了个姿势,一把把她按倒了,“你总得对我好点,否则哪天真移情别恋了,届时你后悔也来不及。” 孙晴好颇为惊奇:“你是在对我撒娇吗?” 虽然隐晦了点,但是宋峥清真的不是在委婉含蓄地对她撒娇吗? 乍一被戳穿,宋峥清有点尴尬,他下意识地就伸手把灯关了,一拉灯,不就什么事儿都好说么。 但是不知道怎么回事,他总觉得孙晴好好像把“透过现象看本质”的技能给点满了。 一转眼,就是七月份了,在这里避暑倒是真的没有在城里那么热,连空调都不需要开,电视里反复播放着暑期必备电视剧,孙晴好一边看《红楼梦》一边看微信群。 唐鑫他们在八卦何裴、李芸和宋泠玉之间的事情,距离事发只过了三天,他们就一个个好像和在现场一样,消息刷得飞快,她看得入迷,连电视剧都忘了。 唐胖子:“听说何裴和宋泠玉还打了一架,说要给儿子验dna!” sao少:“怎么样!是不是他的种!” 唐胖子:“结果还没出来呢!就是何裴和李芸开始闹离婚了!” 刘大头:“唷,开始撕逼了啊!” 谢寰:“你们说何家会怎么找宋泠玉算账?” 唐胖子:“让宋泠玉娶李芸呗,不过我估计不成,李芸都四十多了吧。” sao少:“熟女风情你这种喜欢小姑娘的是不会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