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九十四章 这里有妖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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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下的有些寒意,雨丝将漫漫的头发黏在了脸上,看上去相当狼狈。 是啊,哪有什么公主复仇,哪有什么辰家大小姐,她只是一个小人物,一个不会被人记得的小人物。 她所做的一切,都只是为了给自己的爸妈报仇。 辰晚晴难以掩饰自己眼中的惊骇,她找了这么久,念了这么久的妖女,竟然不是自己的meimei。 那人,已经死了,被眼前的小姑娘杀死的。 一个五岁的小女孩,杀死了两个人,而后徒步从江水市走到了天北市。 她难以想象这种经历。 谁能想到,这个小小的身体里,在那个时候迸发出怎样的能量。 无逸大师叹了口气。 军神目光动容。 五岁,那时候才五岁,他们五岁的时候在干嘛,玩泥巴,玩水,过家家。 漫漫朝着辰宁城笑道,因为人黑,所以显得牙齿特别白:“所以,我不是你的女儿,我只是来杀你的人,我比谁都想杀你。” “我一直在等待机会,第一次被你反应过来,没想到你以为我只是泄愤,一直到现在,我才有了第二次机会。” “她已经死了,你女儿死了,不过你马上能够见到她了。” 漫漫摇摇晃晃走到对方的身边,然后将那把短刀拔了出来。 鲜血如注。 就仿佛当年一般,一瞬间就喷到了她的脸上。 她觉得自己不是个好女孩,她从小就会杀人。 陆锋也杀过人,只不过杀了人后就一直吐,小时候还发烧了几个星期,差点烧过去。 但她杀人,却没有任何的感觉。 因为别人要杀她,所以她要杀别人。 也许她从小就是一个很丑陋很自私的人,所以才会长的这么难看。 辰宁城盯着漫漫,眼神有些涣散,他直接跪在了地上,他的手没有放在胸口捂住鲜血,任由那鲜血飘散。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仿佛跪成了一座雕像。 雨停了。 因为借用的能量耗尽了。 漫漫做完这一切,似乎也耗尽了自己所有的力量,身体向后倾倒。 只不过落入到一个温暖的怀抱。 “对不起陆锋,我欺骗了你。” “我害怕……你成为了修士,而我却只是一个低等人,我觉得我不配和你一起生活,我怕你不要我了……” “我不是辰家的大小姐,你会不会嫌弃我。” “傻瓜。”陆锋吸了吸鼻涕,“你是我捡来的,我怎么会不要你,这样最好,你不是辰家的人,你也不姓辰,你也不是妖女,他们就无法留下你。” “我姓陈,耳东陈,不过名字,还是叫漫漫,虽说和大小姐同名,但这个名字,是我爸妈先取的。”漫漫虚弱的笑道。 陆锋扶好她,看向众人:“现在我们能走了吧。” 他不会太忌惮辰家,只要军神、佛宗几大势力不阻挠,单单一个辰家,还不足以闹得多大。 “不行!” 沈天月摇了摇头,站了出来,笑道:“虽然故事很意外,也让我很佩服,但是做事情不能如此不严谨吧,她说自己不是辰家的人就不是了?” “也许只是苦rou计而已,这一切都是安排好的。” “你想怎么样?”陆锋眯起眼睛,他恨不得当初不顾一切,直接杀死这女人。 “验血!” “只有证明她和辰家没有血缘关系才行,我听说苗山山主手中有一种蛊虫,对于鲜血很敏感,瞬间就能辨别出来。” “确实如此。”苗山山主闻言点了点头,虽然这个故事让他们都感到震撼,但毕竟都是老怪物了,心里还是有些警惕。 他翻手取出一只只有拇指大小的虫子。 “陆道友,为了你们以后着想,必须要验血,想必现在你也不用这么担心了。” 陆锋思忖片刻,看到漫漫点头,便是答应了下来。 苗山山主走到漫漫的身边,蛊虫轻轻落在了她的手背,吸了一点鲜血。 而后蛊虫又飞到了死去的辰宁城身上,吸了一点鲜血。 苗山山主道:“两人如果有血缘关系,我这蛊虫身体便会从黑色变为白色,如果没有,则会一直是黑色,一分钟即可。” 蛊虫停留在他的手背,所有人都注视着这一幕。 可一分钟过去了,这上面的蛊虫没有丝毫变化,依然是黑色。 陆锋露出了笑容。 辰家的族人们一个个愤慨不已。 辰墨康对着陆锋摇摇头,道:“虽说这丫头和我们辰家没有血缘关系,但她毕竟是我辰家的家奴,一个区区的家奴,竟然以下犯上,杀死主人,而后叛逃,还回来复仇,闹得鸡犬不宁,我辰家,绝对不会让她 推荐都市大神老施新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