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节
空心的,最好是有机关的,这才安全省事呢。用银的,也不怕人惦记上。 叶承修听四娘说出那东西具体是怎样的,就点头,他倒是从书上看过有此类的东西,不过一般的人都喜欢实心的手镯或簪子,空心的就很少了。四娘这主意真的不错,所谓的居安思危,可不就是这样? 得到了自己想要的,叶四娘还是很平静的,没有占了别人便宜的沾沾自喜。 不过这次叶三娘还是很精,一点儿都没有花出自己的钱。 但是在她心里,老太太的钱已经看成是她的钱了吧,这次损失了那么多,这心里不定怎么难受呢。 不过即使难受,来了叶府,也肯定是笑的很甜,像人展示她在荣郡王府过的很好。 叶四娘一点儿也不觉得亏心的慌,既然爹和娘碍于孝道,不能说什么做什么,那自己难道就不能暗地里为自己家讨回公道? 且还不会让对方埋怨自己这一房,不会让爹娘不好做人。 就是时间倒退,她还是会这么做的,一点儿也不会后悔。 叶四娘一点儿心理包袱也没有,去颐景堂看着老太太那个样子,也不觉得亏心。 而且听说老太太最开始还想让自己的爹再补贴给她点儿钱,叶四娘冷笑了,这真是,死不悔改! 也得亏爹是个知道事儿的,要是换做一个愚孝的,那自己一家子就会一直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哪里还有幸福的日子可言? 秋高气爽的天气,就在叶家乱糟糟的气氛中过去了,天气渐渐的变冷了。 “娘,今年的银霜炭已经采买完了,这些应该够了吧。”叶四娘问付氏。 以前没有分家的时候,他们这边分的银霜炭就是勉强够,叶四娘有时候还觉得动手呢,这次分家了,什么都是自己做主,她可不管别人怎么想的,该如何就如何。 不能因为大房和三房都失了钱,就要委屈自己的家人。 虽然从内在说,是因为自己使他们失了钱,但是明面上,要不是他们贪财,怎么会这样?他们可都是劝诫过的,可惜人家不听,还觉得自己这一房是别有用心,见不得别人好。 付氏看了账本,说道:“够了,从我库里拿出些皮子来,你们姊妹各做一身衣服,老太太那边也做一套。那皮子好是好,但是放在那边时间长了,就怕被虫子给蛀坏了,要我说,还是北边的皮子最好了,毛皮华亮,还个头大,不像南方的,又小毛色又不好。只是近几年娘都没有得到北边的皮子了。” 作者有话要说:第三更,祝大家万事如意! ☆、第124章 小舅舅 “娘要是想要,咱们可以让铺子里的掌柜的去买一些去,反正现在北边也挺安全的。”叶四娘说道。 “不用,不用,以后再说,现在把这些旧的都用了,没的放在库里霉烂了。” “那好,我就不替娘省着了,我想给舅母和舅舅他们都做一身,您看如何?” “好,你大舅和大舅母没有白疼你。”付氏笑道。 正当付氏还在说从北边来的皮子越来越少后,叶四娘的小舅舅付仕松竟然回来了! 他可是离家好几年了,付氏一听说他回来了,就赶紧带上孩子们去了付家。 如今既然已经分家,这出去自然不用再禀报老太太。很是方便的很。 叶四娘想着表哥付永信还在老家没有回来呢,这小舅舅回来了,不会还没有见到面,就又走了吧。 小舅舅这人是潇洒,不过对于自己的孩子来说,就有些不公平了。 等在付家见到了小舅舅,叶四娘还以为能见到一个斯斯文文的游山玩水的文人呢,结果却见到了一个大胡子,都看不清脸了。 但是看到娘动情的喊着小舅舅,叶四娘就知道这个大胡子就是自己的小舅舅无疑了。 小舅舅也看到了叶承修和叶四娘,就笑着说道:“这是承修和四娘吧,都这么大了,我走的时候,才这么一点儿,四娘都还不会说话呢。” 大舅母夏氏就说道:“你也知道你走了很长时间啊,还舍得回来。” 大舅母夏氏一直跟他们的母亲一样,所以付仕松就有些愧疚,“本来说是出去就看一看,结果越走越远,到了后来,就直接去了最北边了,那边一年四季大部分都是大雪,大雪封山,就停到了那里,我的一个友人又生了病,这一耽搁,就现在才回来。” 大舅母忙问道:“那你没有事儿吧,怎么去那么远?” “没事儿,没事儿,我现在挺好的,不过那些地方特别冷,看看,我要不是留着一把胡子,脸都要冻坏了。” 大家听他这么一说,都忍不住笑起来,感情这大胡子还是有御寒的功能那。 不过这次小舅舅回来,还真的带了不少好东西回来,至少这北边的皮子就不少,付仕松给付氏就送了很多,反正他带回来的多。 弄得大家都因为他要开皮子店了。 “那边还有一种紫貂,不过极难得,都是在深山沼泽地里出没,要是得了皮子,那真的是全紫色的,好看得很,但是能集齐做一身衣服的紫貂皮,就很不容易,一般都是拿那个做一做衣服上的领子。我这边只有两条,大嫂一条,大姐一条,二妹那边,只能是雪貂皮了。” 夏氏忙说道:“我就不要了,直接给二妹吧。”这么难得的。 付仕松忙道:“二妹是小的,雪貂皮也是很珍贵的,就是给她,她如今也穿不出来。” 程姨妈嫁的是秀才,一个秀才娘子是不能穿紫貂皮的。当然,私底下穿,也没有人说什么。不过在付仕松的心里,大嫂就跟自己的娘一样,而付氏是自己的jiejie,这些都是自己尊敬的,二妹小一些,用雪貂就不错了。 尤其当年二妹死活要嫁给程秀才,让家里很是为难,他对二妹就有些不满。 何况,他自己带来的东西,想送什么就送什么,不要就算了。 男人在这些小细节方面都不怎么在意的。 觉得自己只要送了东西,那就是好的。 而因为付仕松的回家,叶士英就和付仕林一起回到这边,舅婿三个很是畅饮了一番。 夏氏对付氏叹道:“不知道二弟这次回来,还走不走?他都这个年纪了,永信都要娶亲了,再走,就赶不上永信娶媳妇了。” 付氏道:“我劝一劝他,这么下去不是办法,如今永信都没有见着呢,怎么着也得要看着永信定亲娶媳妇。” 其实付仕松的学问也很好,如果去考,至少一个举人都不在话下,但是他却不热衷这个,这些年都一直在外面,夏氏担心小叔子一直一个人也不好,就说道:“看他这个年纪,也是能续弦的,我倒是想再给他找个人照顾他。” 付氏忙摇头,说道:“仕松的性子,我了解,我看他不会同意的,从弟妹过世后,他就没有这方面的心思了,您看他,身边连个丫鬟都没有,以前我们还能说,找个人帮着照顾永信,那时候他都不答应,这时候永信都要娶媳妇了,更是不会续娶了。” 这倒也是,付氏又说道:“大嫂,就别cao心这个事儿了,就让他自己这么着吧,说多了还觉得我们烦,到时候又跑了。” 而那边付仕松却跟大哥和姐夫说了自己以后的想法,“你想回老家开书院?”付仕林说道。 “对,大哥,这几年下来,我也想明白了,既然我不像做官,那么我就做先生吧,好歹我这学问也不是白学的,至少也能教几个学生。” 付仕松虽然没有付仕林的名声大,但是学问真的不错,不管是书还是画,都有人追捧。要是开书院绝对能有所建树的。 叶二老爷听了说道:“大舅兄,我觉得仕松的想法不错,教育育人本身就是个功在千秋的事情,且没有党派之争,以后也能桃李满天下。” 付仕林点头,他如今在内阁,可以说位高权重,也不需要自己的弟弟再锦上添花了,且办书院,那是名声在外的好事儿,很受世人的尊重。弟弟在老家办也好,至少老家那边也有地有房子,以前说不定还有老家的人刁难,但是如今自己是内阁大学士,老家的人谁敢动用他们家的东西? 远离了京城的政治是非,这也是付家的一条后路。 “好,你有此想法,当哥哥的自然支持,需要什么,都说出来,不过既然要办书院了,那绝对不能半途而废,说不定,以后你的书院,就是我的养老之所了。” 办书院,是最清流不过的一个事儿了。他也不怕弟弟被政党给揪住错处了。 老老实实的教书,总比这到处乱跑要强。 付仕松得到哥哥的支持,自然是高兴,别的话没有说,心里已经打定主意,要把这个事儿给办好,争取成为付家的一个骄傲。 而叶二老爷也说了,需要什么都开口,如果他到时候有那个时间和精力,也会去广定府看看书院办的如何了。 付氏回去后,从自家老爷那边听说了弟弟要办书院的事儿,就说道:“这办书院也不是个容易的事儿。”什么都要cao心,也不知道仕松能不能办成。 叶二老爷劝道:“我看仕松这次回来,比以前要老成多了,何况是在广定府。他能回来说这个事儿,一定是经过深思熟虑的,与其让他不知道干什么的去远处不归家,不如就让他把书院办起来,其实,仕松这结识的都是名流,不说别的,学识也比一般人强,很多人都会慕名而去。我觉得他一定能够办成,且说不定以后就是广定府的一个金字招牌。” “何况,他如今都是要娶儿媳妇的人了,咱们再管上管下的,他也不能成熟起来,何不放手让他自己去干一番事业去呢?” 付氏听了说道:“老爷说的是,是我想的太多了。” 其实让付仕松去办书院,那绝对是风险很小的事情,付氏只是觉得这弟弟才回来,就又要分开了。 不过想着出嫁从夫,以前自己跟着丈夫在外地,还不是娘家的人都没有见着几面? 叶承修对小舅舅办书院的事儿,是举双手赞成的,这绝对是流芳千古的好事儿。先生可是很神圣的职业,成为一个书院的先生,那绝对是让人尊敬的! 要不是他年纪已经大了,读书读的都差不多了,绝对会跟着小舅舅去书院读书的。 而对于小舅舅要回老家办书院的事儿,叶四娘也是及其赞成,这绝对是利国利民的大好事儿啊。 和现代那种办私立学校,主要是为了赚钱不一样,这办书院很大一部分就是为了教育育人,有时候遇到那种天分高,勤奋的学子,那书院宁可不要束修,也会让人去读书的。 贫寒学子也能进去,只要你有读书的天分,有那种打动人的品格。 况且,付家绝对不缺钱,小舅舅不是那种为了钱才办书院的人,精神寄托大于物质追求。 “那是不是永信表哥就能跟着小舅舅一起念书了?”叶四娘问道。 “很有可能,要是明年永信考中了秀才,那下半年就是乡试,说不定他要试一试,但是这中间肯定是要在小舅舅的书院读书的。只希望永信争气啊,有个秀才的名头,到时候去书院的人才会多。” 这也是招生策略嘛,不过叶四娘想着永信表哥这次要吃苦了,毕竟他可是小舅舅的亲儿子,如果他都读书读不好,那么真的是不能让人信服了。 作者有话要说:这真的是第四更,是祝大家一路顺风,平平安安的! ☆、第125章往事如烟 皮毛的衣服终于做完,二房的人叶四娘都让人送过去了,只是老太太那边,要是让丫鬟送过去,那就是不恭敬了。 叶四娘只能自己亲自让人带着那狐狸皮的斗篷,去了颐景堂。 老太太这病也在进入冬季的时候,慢慢的好起来了。 说起来她这病也是心病,就是心疼那无缘的七千两银子。 叶四娘有时候会想,要是老太太知道她的无缘的银子跟自己有莫大的关系,她是不是就要让人把自己给打死啊。 但是,那也只是想想而已,反正她做这个事儿从来都不后悔的。 “祖母,这是我娘给您做的衣服,您瞧一瞧,看看合适不合适,要是哪里尺寸不对,我娘说,保证在过年前给改好了。”叶四娘说着,就接过鸀芍递过来的毛皮斗篷,这可是狐狸皮的,上面的毛纯正的很,握在手里又暖和又软和。 叶老太太看着这皮毛斗篷,说道:“你和你娘有心了,唉,要是我那七千两银子还在,我也能给我的乖孙女做好几套了。” 老太太如今动不动就把那七千两银子挂在嘴上,当然,主要是个自己的儿孙念叨,别人她不会说的,毕竟是自己吃了亏倒了霉,在儿孙面前没有避讳,因为儿孙不会笑话自己,但是在外人面前,要是真的说出去了,人家只会说她贪心,蠢! “祖母,我们只希望祖母平平安安,无病无灾的,能长命百岁,别的都不希望。我们都长大了,应该是我们孝敬您,而不是让您补贴我们。”叶四娘觉得自己说的话都要甜死了,就是想堵住老太太说那七千两银子的嘴。 “唉,还是四娘你懂事啊,祖母很欣慰。可是祖母也想着能给儿孙留一些东西,到时候也是我的一片心呢。” 这怎么又来了啊,说来说去都绕不过这七千两银子,叶四娘心道,这这要留东西也是留给三叔他们吧,咱们可得不到一星半点的,从来都没有抱过希望的,所以现在一点儿也不失望心疼。 叶四娘突然想到,作为一直把老太太的东西看作是自己的囊中物的三叔他们,得有多憋屈郁闷那,那七千两银子就已经被认定是他们丢失的了。 “祖母怎么能这么说呢,您一定会长命百岁的,祖母,别的都不要说了,您试一试这个斗篷,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