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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不是什么累活,我手脚又很麻利,很快就收拾好走了出来,将脚下拖鞋踢到玄关,光着脚踩在榻榻米上。一屁股坐在乱步对面,我看到他傻乎乎的端着大碗看着里面的茶泡饭,我注意到大碗只少了一点汤水,他一口米都没吃。 我皱着眉,心里也有些许别扭,大着嗓门故作洒脱的说:“干嘛,我很穷的,你嫌弃也没有用。” “你把酸梅吃掉了。”他放下大碗,将筷子放在碗上面,双手搁置在矮桌上,用洗过澡后还含着水汽的绿眼睛盯着我。 我挠了挠脸颊,心里想着难道这小子会喜欢那酸得要死的酸梅吗?同时也把心里话说出来:“现在太晚了,吃太酸的东西对你的胃部不太好。” 有些烦躁的甩了甩手,“你不是饿了三天吗?刚才又吃了冷便当,现在吃点热的东西起码晚上睡觉不会太难受吧,我家里也没有止泻药之类的东西。要全部吃光哦,酸梅的话你喜欢吃我明天给你弄。” 虽然我不喜欢吃酸梅,但起码很下饭,就跟老家咸菜一样能当成佐粥小菜,而且特别便宜,所以家里还有一大罐放在冰箱里。 这个臭小子又聪明,说话又喜欢刺人,我还有些担心会被他怼得尴尬下不了台,见到他安静的端起大碗,葫芦吞枣似的连汤带米扒进嘴里,悄悄松了口气。 “别吃那么快,慢一点。” 臭小子放慢了点速度,我心里感慨这小子还挺听话的,对他的好感不免又多了一些。 对于为什么我会将这个来历不明的小鬼带回家,其实我自己也说不清原因。我这个人,就如臭小子之前说的,是个注定不能结婚生子的社会异类,原生家庭又是极度重男轻女,将女儿当免费帮佣随便养大就去换彩礼的辣鸡家庭,可在被性情温和善良的养父母收养之后,我对家庭还是很向往的。 不过嘛,毕竟是有病在身,又是因为不能换彩礼的废物而被原生家庭嫌弃虐待,我也不是能忍气吞声的类型,大闹一场后就被赶出家门,之后养父母把我捡回去给了一个家…… 因为养父母当时年纪很大,我就不顾他们的反对承担起家里大部分的家务活,以求减轻他们的负担,但时间啊,就是这么残酷的东西,他们只陪了我11年,把我供完大学后就重病缠身。 我毕业后拒绝了招揽我的大公司,直接回老家照顾他们,平时做一点兼职补贴家用,一天大部分时间就是在医院和家里来回奔波,期间几乎花光了养父母的积蓄,最后两个人都没了,家里也就剩下一栋破房子和一点点钱。 我曾经梦寐以求,也确实得到过的珍贵家庭,就这样无情的失去了。后面又被那一家子渣滓缠上,就干脆带着骨灰,憋着一口气来到横滨安家。 我一直在想,就算不能结婚生子,不能交男朋友,但收养一个孩子还是可以的吧。虽然只有25岁,还不到需要养孩子防老的程度,可是啊,一个人也很孤独的吧。 就想要有个一起住的人,品性不要太差,能投缘,回家的时候陪我说说话就可以了。当然,是当弟妹还是当儿女都无所谓啦,就是这么低的要求。 正规收养做不到,就会去注意一下擂体街的孤儿,可遇到的都是一些小混混,小偷之类的玩意儿,还一副蠢蠢的模样,实在受不了。 这个想法如果过个几年可能会压在心底甚至放弃,可萌生这个想法还不到两三个月的时间,正是兴致最浓的时候,就遇到了这个自称乱步大人的小子。 洗干净后长得还是挺养眼的,又是个失去家庭没多久,接受过一定教育的孩子,十四岁当做儿子就太大了,当弟弟放在家里是没问题的。 好吧,我确实喜欢聪明的孩子,虽然我本人不是很聪明,但我一直很羡慕和喜欢优秀的聪明人,乱步酱虽然有些臭屁又有些口无遮拦,可他那双仿佛能看透我内心的眼睛,让我萌生出喜爱之情。 不知不觉,我看着埋头吃饭的乱步,心中充满了老母亲啊呸、充满了长姐对幼弟的纵容和疼爱,在他放下大碗后,我用自己都觉得rou麻的黏糊糊的声音说:“乱步酱还饿吗?家里还有点小蛋糕哦。” 虽然是超市买的保质期快到的处理品,500日元就有一大袋,但味道还是不差的,我这几天都当早餐宵夜在吃。 乱步摇了摇头,嘟着嘴说:“不要,我好饱哦。” “哎,你才十四岁,这么快就饱了吗?”我很吃惊,十四岁是长身体的年纪啊,不都是一顿能吃下三四碗米饭的吗?我在他这个年纪的时候可是能吃下三大碗,才会突破基因极限长到了172厘米的。 “那就勉强吃一点吧。” 乱步听了后,这么回答我,脸上带着‘真拿你没办法啊’的抱怨,我轻笑一声,从橱柜里拿出一个大塑料袋摊开在矮桌上。 乱步随手拿起一个奶油味的小蛋糕,撕开包装慢慢的一口口吃起来,一边吃一边说:“这个明天就要过期了吧,一点都不软,又硬又干,就算是低价处理品你也不用买这么多吧,吃不完很浪费耶。” 我递过去一杯水,让他配着水吃,应该是不合胃口,他吃了两个就不吃了。我突然想起什么,懊恼的拍了下头,将小蛋糕全部收起来,嘴里嘀咕着。 “糟糕,差点忘记乱步酱这时候不能暴饮暴食。” “反应太慢了,你这个神经大条的家伙。”乱步酱如此说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