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节
“碰上什么好事了今天想到请客吃饭。”坐下来后我忍不住问她。 她笑笑,关上手机盖:“我有男朋友了。” 这让我愣了愣。 林绢有新男朋友,这其实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她身边从来就没缺过男人,并且还是不同款式以及不同特别称谓的男人。但今次一说,倒是让我或多或少有点惊讶的,因为自从周家的事过去之后,她很是安静上了一阵,甚至给人种几乎足不出户的感觉,所以我很意外她的这名新男友是什么时候交上的。 “什么时候的事?” “上个月,庙里碰上的。”听我问起,林绢咬着筷子回答。这回答让我再次感到了惊讶。 林绢居然会去庙里,她去庙里干什么…… “前阵子,也就是从医院回来以后吧,我一直都失眠,你知道失眠有多痛苦的吧。”上菜后林绢对我说。 我点点头。 “老睡不着,好容易睡着了,又醒了。人一塌糊涂,宝珠,你是没看到,我整张脸都是浮肿的。” “这么严重?”我吃着菜,看了看林绢的脸。她的脸没化妆但气色很好,看不出一点她所抱怨的,那种一塌糊涂的浮肿的样子。“你都不告诉我。去看医生了没?” “看了,没什么用。吃了很多种药,还靠安眠药撑了几天,都没什么用。那阵子心情很差的,老发脾气,所以没和你联系,也没去学校。” “哦……”原来是这样。 “后来有人跟我建议,别说撞了什么邪吧,所以让我去庙里烧烧香。” “所以你就去了?” “是啊。” 这回答让我不由得停了停筷子。“你不是不信这些的。”世界上最现实的女人是谁?就算排不上前三,林绢这个女人至少也能挤进前十。现实的女人除了钞票什么都是可以不认的,更不要说那些神神佛佛的东西。如果哪天你要看到她手腕上挂串佛珠,绝对不要以为她信佛了,那佛珠不是玉的必然是价值不菲的翡翠。就是这么个人,居然会因为一句正常人看来都觉得迷信的话跑去庙里,这女人貌似当真是转了性…… 我若有所思的目光让林绢脸微微一红,“咋了,干嘛这样看我。” “我以前也找你去烧香的,你从来没那么积极过。” “……我知道是有点荒唐啦,可是失眠这种罪如果你没有尝过,是真的很难理解的,宝珠。” 我觉得她解释的时候似乎有些紧张,但不知道是为什么。“这么说你就在庙里和他碰上了。是什么样一个人?” 听我这么问起,林绢的目光闪了闪,略思索了下,她道:“很有教养,很体贴,很有品位……很,宝珠,你该听听他弹得琴,他古琴弹得可好了……” 这么一连串的“很”让我不由得再次朝她瞥了一眼。 很有教养,很体贴,很有品位并且古琴弹得很好。那么多的“很”,但似乎少了一样。 一样对于林绢来说是择偶条列上最重要的一个选项—— 很有钱。 偏偏林绢一个字也没提到。 她真的转性了…… 诧异间,我点点头:“那不错啊,什么时候带出来看看?” 谁知这句话却让她脸色微微尴尬了一下。“呃……可能不太方便。” “为什么?” “……因为他是个和尚。” 噗……一口汤从我嘴里直喷出来,“和尚?” “是的和尚……” 全文免费阅读 65第三章 和尚叫清慈,十五岁时出家,在市北那座香火很旺盛的庙里已经待了好几年了。 林绢说他不是本地人,老家是北方的,因为从小对古琴就有种特别的悟性,所以早早入了音乐学院进修,在没出家前是个很受期待的音乐神童。 十五岁的时候忽然就出家了,并且选的是离家很远的南方城市的寺庙,这让他父母很难接受,以至至今都没有释怀。但清慈本人似乎对此并不在意,从来到这座寺庙后他就开始安安心心地当起了他的和尚,就好像过去安心专注于他的古琴,也极少同人能说起他的家人,仿佛他们根本就不曾存在过一般。 也是,和尚本就是无家之人。 但林绢从没有把人带出来见过,这同她以往的习惯很不相符。 以前只要一结识了新的男友,林绢就会迫不及待带出来给我看,就好像买了双新鞋,或者换了只新包。这是属于她的炫耀的乐趣,而我亦乐此不疲,因为每见一次她的新男朋友,就意味着一顿比较奢侈的晚饭,有时候甚至会得到点小便宜,比如送林绢一些东西的时候也顺便搭给我一样小礼物,那就双收了…… 这次说什么她也不肯把新男朋友带出来,尽管看起来她对那男人比以前历任(除了周家两兄弟外)都在乎。她甚至可以在吃一顿饭的时候因为担心饭店信号接收不好,而反复拿着手机看上好几遍,就为了等那个男人的电话。这样的患得患失,所以我想林绢这次是认真的,尽管那人是个除了寺庙和佛祖外一无所有的和尚。 而那天之后,我没再和林绢出去约会过,她忙着她的约会,我忙着店里的活儿和夜里的课。偶尔会想起林绢和她的和尚男朋友,一晃眼半个来月也就那么过去了。 这天又是个生意清淡的一天。 不冷不热的季节小店生意总是比较难做的,更多的人在这种温度里宁愿走得更远些,去比较高级的场所里享受一番,而不愿意在小店简陋的环境里将就。有时候忍不住祷告老天爷降场雨,丫还就是一滴也不下,每天都风和日丽的,所谓秋高气爽,所以每次开收银机数钞票的时候,难免让人沮丧。 更让我沮丧的是最近收到一封信,以前初中时候的同学写来的,她说她孩子满月了,邀请我去喝满月酒。 这真叫人惆怅。同是一届的同学,人家孩子都满月了,而我连个固定的男朋友都没有。哦当然了,也别说固定的男朋友,就连一个人类的男性朋友都没有,甚至连相亲这条路也走不通。自从靛的事情之后,我就对相亲产生了一种非自然的抵触心,此后无论林绢怎么卖力给我制造相亲机会,没一次能坚持到下一次。 眼瞅着,再过那么两三年,我也就要被划进剩女的圈子了,这能不叫人感到惆怅么。 当然这惆怅是不能让狐狸知道的,被他知道往往只有一个结果,他会嘻嘻哈哈地说,哦呀小白,既然命犯孤星就不要再想着去祸害别人了,见一个死一个,见一双死一双哈…… 你说我上辈子到底欠了他什么了,这辈子要受他这种精神虐待…… 正托着腮帮一个人在收银台前胡思乱想着,门铃一响,有客人进来了。 进来的是个二十来岁的男孩。中等身高,人很瘦,穿着很普通。所以如果不是因为他的头发,也许我只是晃一眼,根本不会再继续留意他—— 他头发是绿颜色的。墨绿,在灯光下尤其明显,好像孔雀脖子上那层毛。 这让我忍不住想笑。男人不都很忌讳头上顶绿的么,不管绿帽子还是绿毛乌龟,这些称谓都是他们所无法接受的。可这人怎么就能那么若无其事地顶着头绿头发坦然地出门呢……只能说,现在的时尚越来越潮得有点让人看不懂吧…… 男孩似乎在想着心事,所以并没有留意到我和店里那几个客人闪烁在他头发上的视线,低着头进门后径自走到最角落那张桌子前坐了下来,然后从衣袋里拿出个小玻璃瓶,拧开了朝嘴里咕噜咕噜猛灌了几口。 “先生要些什么。”我带了份菜单过去招呼他。 他没理我,依旧朝嘴里灌着那瓶东西——琥珀色的液体。应该是种很烈的酒,隔老远我就可以闻到他身上浓烈的酒气,这令我不自禁皱了皱眉。 我担心会不会是个醉酒闹事的,虽然他长相看起来很文静并且漂亮,但有种病态的苍白和憔悴。况且谁会在大白天这样喝酒呢,必然是个心里有颇多不痛快的,而这种人常常会把别人也搞得不痛快。 “先生,要些什么?”于是我提高声音又问了他一句。 刚好这时最后一口酒喝完,所以听见我这么问,他终于抬头朝我看了一眼。 似乎是因为头顶光线对他来说有些刺眼,他迅速用手遮了遮那双满是血丝的眼睛,半晌,哑着声问我:“有些什么酒。” “我们这里是卖点心的,没有酒。”我答,并且给他倒了杯冷水。他看起来真的喝多了,以致分不清什么是酒吧,什么是点心店。 他听完有些茫然地朝周围扫了一眼,然后哦了一声。酒精令他反应迟钝,所以又过了一会儿,他才慢吞吞在我放到他面前的那份菜单上随手点了几下:“这几样。” “一份奶黄包,一份蒸饺,一份驴打滚是么。” 他没吭声,手依旧遮着眼睛,灯光似乎令他颇为不舒服。 “要不要喝点饮料?”我再问。 他摇摇头,然后又点头:“啤酒。” 我轻叹了口气:“先生,点心店里没有酒。” 把点心送上桌的时候,那个喝多了的男人已经匐在桌子上睡着了,打着轻轻的酣,睡得很香的样子。店里客人来了又去,去了又来,始终没有谁能吵醒他,包括杰杰这只蹲在桌子上觊觎了半天点心的猫。 一直到天黑他仍然睡着。那时候店里已经没有客人了,换了往常,我早已经可以提前打烊,然后捧着零食看看电视,今次碰到这样的人,实在不能不说是种无奈。只好先管自己搞卫生,好几次在收桌子和拖地的时候我故意弄出很大的动静,但都不起什么作用,酒精让这男孩子睡得死沉死沉。 可就在最后一张凳子翻上桌面的时候,那男孩突然间从凳子上直跳了起来,好像触了电似的,这突兀的举动把我给吓了一跳。 他看起来好像被什么给惊到了,紧绷着身体对着厨房的方向大口吸着气,一手用力按着自己的胸口。我以为他看到了什么可怕的东西,循着他视线望过去,却只看到铘掀开门帘从厨房里走了出来。 他突然惊醒是因为铘么? 我思忖,然后发觉似乎并不是这样。因为在看清走出来的铘的身影之后,男孩的呼吸声变缓了,手也从胸口上挪了下来,嘴里似乎轻轻说了句什么,然后重新坐了下来。 似乎是习惯性地摸了下口袋,从里头摸出来那只装酒的瓶子,发觉是空的,有些失望地将它塞了回去。随后端起边上的冷水一饮而尽,渴了很久的样子。“能不能再给我一杯。”之后他回头问我。而还没等我回答,我身后的门咔啷声被推开了,一个人匆匆跑了进来: “宝珠,借个电话打打,我手机没电了。” “绢?”很意外那个人是林绢。 正要向她迎过去,她脚步却顿住了,似乎有点诧异,她两只眼大大地瞪了起来,对着角落那个绿头发男孩的方向惊叫了声:“清慈?!” 我一愣。 清慈,这不是她新的和尚男朋友的法号么? 再看向那个绿发男孩,他似乎对于林绢的叫声无动于衷,细长的手指有一搭没一搭玩弄着手里的杯子,一双眼始终是低垂着的,深陷在发青的眼眶里,看起来没精打采。 “清慈!”又叫了一声,林绢快步朝他走了过去:“我找你很久了,你怎么跑这里来了,不是让你回庙里去么,你……你又喝酒了是不是?!” 一叠声的话语,透着股紧张的关切,好似一个担心的母亲。 我很诧异林绢的这副样子,她从来没对谁这么紧张过。 但清慈并不领这个情。任凭林绢说了那么多的话,他始终一言不发,手指在玻璃杯上轻轻弹着,没有一点打算同她交流的样子。 那么僵持了半晌,似乎这才意识到我和铘的在场,林绢脸色微微有些尴尬。片刻走到他身边,放低了声音,“回庙里去吧。” “我想喝酒。”清慈抬头看了她一眼。 “好吧,喝完了回庙里去。” “不,我要在这里。” “这不行。” “除了这里我哪儿也不去。” “为什么……” “因为所有地方都不干净。” “你!” 漫不经心却又似乎认真的话语,有时候确实是比争执更令人不快的。因此一时语塞,林绢有些恼怒地站了起来,似乎是想丢下他走了,但她只是低头从包里掏出钱包,然后取出一叠钞票:“我们去喝酒,你想喝多少。” 清慈再次看了她一眼,目光依旧是无精打采的,喉结上下微微动了动。“想喝多少就喝多少?” “是的。”林绢点头。 于是他站了起来,有点摇摇晃晃的。林绢立刻扶住了他,转身一起离开,临走她抽了两张百元大钞放到桌子上:“我们走了宝珠。” “绢……”我觉得我似乎有点看不明白,关于她,关于他俩的关系,关于他俩今晚的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