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页
书迷正在阅读:冷情总裁、失落的人鱼[综英美]、大神病得挺严重[快穿]、银河系征服手册、重生之绝世猛男、[快穿]大佬满级之后、[洪荒]天庭种田大户、穿成豪门恶毒寡夫[穿书]、穿成炮灰抢了主角后宫[穿书]、重生之阴阳人生
“他们的担心是对的。” 小叶丛第一次看到父亲杀人,惊愕之下居然也没几分害怕,好像这一切都是理所当然——被杀的人本就该死。 有些观念是刻入骨髓里的。 叶谦也沾了满身黏糊糊的血,但他来不及擦,直接将铁链劈断,接住了已经脱力的云小兰。 出自书香门第的云小兰不嫌血脏,她用尽全力抱住自己的丈夫:“谦哥,你……你快跑吧,他们的人就在外面。” 话音刚落,无数人拎着刀剑直接将这里围了起来,虎视眈眈盯着他们,叶谦却像是什么也没看到,轻拍夫人的背,哄道:“没事,你睡一觉,醒来就安全了。” “我说,叶将军,我们好心找你谈判,你看看你,怎么还杀了我的部下呢?” 叶谦缓缓抬眸,手中的剑发出阵阵嗡鸣声,他将小叶丛招呼到身后,一只手揽住云小兰,另一手提着剑,以一种攻击的姿态抱着视死如归的态度冷冷巡视在场所有人,就像是准备放手一搏的孤狼。 虚影的叶濯林早已看傻,看向叶谦身后那个弱小的男孩,那一瞬间,他好像什么都记起来了。 记起来了叶谦最终放下剑,选择谈判,最终的结果就像史书中记载的那样:为个人儿女情长,抛却家国。 但不是书上写的那样不堪,他什么都没做,没有卖情报,更没有给自己的军队挖坑,他只是没有继续活着。 叶谦选择了以自己的命来□□儿平安。 离别的那天,倒是一番风和日丽,一家三口自怀茵谷缓缓走过,好像什么都没发生,正值烈日当空,停下脚步,叶谦朝身后看了一眼,确定无人跟随后,才像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低声对云小兰说:“我要离开一段时间,从这个方向穿过一片树林,有一个小山丘,里面住着一户人家,你们可以暂时去那里借住,过些日子我回来了就来这找你们,希望不要走错路了。” 都是成年人,云小兰怎会不知轻重,她明白叶谦此去凶多吉少,但自欺欺人的想一下,她们既然都跑出来了,那应该也没受到多少为难,说不定真的只是谈谈呢? 她终究只是文人女子,不知道军营里让人活着不如死了的方法有太多种。 云小兰强撑出一个调笑:“怎么,你还在这有了艳遇?” “怎么会。”叶谦忍俊不禁地别过头,“是一名妇人,我受伤的时候她救过我,没办法,安全的地方我只知道这一处了。” “你大概什么时候能回来?” 这一次,叶谦默然片刻,最终也没选择给予确切答复:“有机会就回来,你可得把咱儿子养好了,等我再看到他,我得和他打一架。” 云小兰笑骂:“大人欺负小孩,你要不要脸啊?” 叶谦看起来有很多话没说完,不过数次欲言又止,他凝神瞧了瞧小跑尚且不稳的儿子,眼神突然变得有些向往。 若是……儿子以后真当了将军,会不会跟他一样威风? 心口处的刺痛感再次毫无预兆地出现,伴随着如烈火灼烧的痛楚,指尖就像是有无数小虫子钻进指缝,剧烈的呕吐感翻涌而出。 他喝了毒|药。这就是把母子二人换出来的代价。 其实所谓的叛国,不过是他没有尽到一个将军的职责,他走的早了些,没有接着率领他的军队,看到南昭一统天下的那天。 叶谦再没有说任何话,头也不回的走了,身影埋没在丛林中。 今后的日子里,云小兰用尽毕生,直到死,都在等待叶谦从这里再次出现。 老妇人好像是离开了一段时间,反正屋子尚在,但桌上已然落了一层薄薄的灰,云小兰看这屋中陈设,相当破旧,想必这木屋的主人生活也十分拮据。 况且住在山林里,这点主人肯定也是不愿被打扰的。 心思细腻的云小兰终究不忍心打扰其他人的生活,纠结斟酌了一段时日,选择了与小叶丛在野外生活。 她可以有更好的选择,但她更怕有朝一日,若是叶谦回来了没找到他们,那多不好。 云小兰是富养长大,从小到大基本没吃过苦,哪怕不顾父母反对坚持嫁了一个行军打仗的大老粗,但叶谦对她实在照顾,因此直到被抓前,她的手都是白白嫩嫩,从未干过粗活。 她们住在了自己搭的小木屋里,云小兰每天都会摘些果子回来,隔日就到山脚下用果子换些柴米油盐,有时候运气好了,还能打到几只野味。 干净的手逐渐布满褶皱与疤痕,云小兰却是不在乎,每当她注意到叶丛又长高了些,心中就难免会想,叶谦回来的那天会是怎样的。 这一等就是两三年。 云小兰不知不觉已经从一个养在深闺人未识的大小姐变成了徒手劈野狼的女壮士,手粗糙了许多,大概再也抚不得琴了,只是容貌未变,依稀看过去,似乎和当年也没什么两样。 小叶丛是真的没怎么变,只是比以前高了些,拿剑的手比以前稳了些,胆子更大了些,他甚至敢大晚上自己溜出去摘果子,不过次次都会被他娘逮回来好好教训一顿,小叶丛不是什么调皮性格,但也绝不是乖宝宝,云小兰也不忍心真的训他,因此时间长了,小叶丛愈发放肆。 直到有一天他弄坏了娘的手帕。 看着手帕边角被烧焦的痕迹,云小兰第一次真正露了怒色:“你给我跪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