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岛大佬家的甜软小美人[年代] 第6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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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内昏黄的灯光落在她身上。 见到他,宁荞很讶异,但似乎,还有一丝喜色。 江果果冲上前去,像八爪鱼一般摊开双臂拥抱大哥:“大哥回来啦!” 宁荞忍不住笑。 这孩子在用最真诚热情的方式,欢迎她大哥。 受到欢迎的江珩,眼底也染了笑意。 他揉了揉江果果的脑袋。 江果果重新蹦回到地上。 江奇默默地想—— 老四怎么这么会来事儿呢?比猴子都精! 他这样一想,便也张开双臂,哄哄大哥。 江珩不是第一次出任务了,但之前没试过,往屋里走时,弟弟meimei们要轮番给他拥抱的。 可兴许是因为帮傅政委解决了上辈子一大难题,又或许是见到许久未见的宁荞,他心情很好。面对迎上来的江奇,江珩没有推开,也轻轻地拍了拍他的背,顺便揉了一下脑袋。 江奇笑眯眯地让开。 江源也跟上来。 江珩:…… 差不多行了。 “大哥,也抱抱小嫂子吧!你都出去十五天了!”江源说。 十三岁的“娃”,总归比十二岁和九岁的“娃”来得懂事。 “是十六天!”宁荞回头看墙上的老日历。 然而她话还没说完,忽地面前阴影笼罩下来。 在反应过来之前,她被轻轻地,很珍惜一般,纳入怀中。 宁荞的手,僵在半空。 脑子一时转不过弯,心脏跳动的速度却越来越快,快得她仿佛能听见。 “大哥,现在轮到我了。”江源在边上催。 江珩:…… 十三岁孩子的懂事,也不过三秒而已。 作者有话说: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媛起一任 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你看我可不可爱 5瓶; 第29章 第29章 ◎估计不是成心的。◎ 宁荞被拥入怀中时, 脑子一瞬间变得迟钝,周遭所有声音都变成“嗡嗡”一片,感受到的只有温暖的拥抱。 她暂时忘记原剧情中江营长的冷淡, 也忘记当时心中悸动火苗被掐灭时的失落。 她的手轻轻抬起, 又垂落下来,没来得及推开,就被江源的声音打断。 就这么几秒的时间,宁荞回过神, 从江珩怀里退开时,她心跳的速度还没有恢复正常, 转头去看江果果和江奇。 小丫头见怪不怪, 在忙自己的事,江奇的神色也毫无波动, 转头去翻江珩的行李。大哥每次出任务回来,都会给他们带一些好吃的,几个孩子们通常是三两下瓜分完成。 “大哥?”江源摊开的手臂都快要举累了,大哥居然没有拥抱他。 他一脸好奇又期待,但举起的手,被江珩无视。 江源挠了挠头,和大哥大眼瞪小眼。 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但他肯定在不经意间,得罪了大哥! 江源蔫儿了,老实巴交地想着, 这段时间他做什么缺心眼的事儿了? 肯定有人在大哥进门之前拦住他, 打了小报告。 不是白主任, 就是永言哥! 江营长扫了江家老二一眼。 当年他十三岁的时候, 两个弟弟都还穿着开裆裤, 他就已经军事化训练他俩,教得他们无比听话。那时父亲还在世,父亲的战友们夸他,小小年纪就足够沉稳,将来长大之后必然有出息。 所以十三岁的孩子,还能称得上孩子?早该懂事的年纪,居然一点眼力见都没有,净会添乱。 宁荞已经淡定下来。 就只是一个重逢的拥抱而已,人人都有,没什么特别的。 她揉了揉自己发烫的耳垂,凑着热闹走上前,和弟弟meimei们一起看看江珩带了什么回来。 “肯定是桃酥!” “怎么可能是桃酥?这么一路带回来,桃酥早就已经碎掉了!” “会是大白兔奶糖吗?” “江果果小同志,岛上供销社就能买到奶糖,你当大哥傻呀,跑大老远扛回来。” 宁荞加入弟弟meimei们的对话,和他们一块儿猜。 江珩:…… 拿出来看看,不就知道了? 他上前,从行李中掏出一个盒子。 三个孩子们眨巴着眼睛等,等到江珩将盒子打开,一个个立马露出冷漠的神色。 “一人五支。”江珩露出鼓励的眼神,“好好学习。” 弟弟meimei们的嘴角抽了抽。 大哥真大方。 孩子们压根懒得接江珩递来的“礼物”,该散的都散了,一边走,还一边很不甘心地絮絮叨叨。 “岛上难道买不着铅笔?” “谁想要铅笔啊!” “而且,还是五支!五支铅笔,可以用到我二十岁。” 江果果冲着她三哥,正色道:“三哥,那是你。我学习很认真,五支铅笔,一眨眼就写完了。” “你这么喜欢,就送你了。”江奇热情道。 “不要!”江果果喊着,一溜烟跑回自己的房间,刚要重重甩门,忽地想起小嫂子的教育,两只小手扒拉着门,轻轻关上。 客厅里安静下来。 宁荞“噗嗤”一笑。 五支铅笔能用到二十岁,江奇小同志是铁了心不想学习。 “他们不喜欢?”江珩低语,继续在行李里翻着什么。 “当然不喜欢啦。”宁荞说。 “谁收礼物喜欢收笔啊。” “这是你的礼物。” 江营长与宁荞几乎是异口同声。 宁荞垂眼望向他修长的手。 他手中拿着一个更精致一些的盒子,上面系着漂亮的绑带,很少见,像是礼物盒。 两个人都呆住了。 宁荞抿了抿唇,说出的话,还能不能收回? 江珩迟疑片刻:“这是我在沪市一个专门卖钢笔的门店买来的,以为你会喜欢。” 宁荞双手接过盒子。 绑带很讲究,她都舍不得使劲,轻轻扯了一下,就自然而然地松开。 打开盒子,里面躺着一支崭新的枣红色钢笔,笔尖五角星非常漂亮。 江珩不知道应该送女孩子什么样的礼物。 和他一同出任务的战友们,也都没有对象,还出馊主意,让他给媳妇送个搪瓷杯子。 江珩自认为选的这支钢笔,比搪瓷杯子要强多了。 但似乎没送到她心坎上。 “没关系。”为避免尴尬,江珩温声道,“如果你不喜欢,下次——” “我很喜欢。”宁荞打断他的话。 昏黄灯光下,她纤细的手握着钢笔,还捧着用来包装的盒子。 低头看笔时,她的嘴角翘起,眸光明亮又纯粹。 “你喜欢?”江珩怔了一下。 宁荞耐着性子点点头,又觉得好笑,怎么不信呢? 她没有再多说,转头去书房。 书房里有纸和墨水,宁荞打开钢笔抽了深蓝色的墨汁,在纸张上书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