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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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的不是起诉他还钱,而是起诉他诈骗罪。” 马明看着同学们愤怒的发言,连忙说道:“我找高人问过了,他在判决之后转移财产,对抗判决,导致判决无法施行,明显触犯了刑法的拒执罪。” “还有他的借钱行为,我们完全可以提起刑事自诉,附带民事诉讼……” 他将秦牧和他讲解的内容,一股脑发在了群里。 拒执罪这个罪名…… 属于公诉罪名,大概率公诉机关会对其发起诉讼。 当然。 秦牧还叮嘱了,若是公诉机关认为金额不大,未曾起诉…… 他可以用受害者的身份,向法院发起拒执罪的诉讼。 坚决要求依法定罪。 另外。 诈骗罪本来也是公诉罪名。 但对于某些特殊案件,是允许公民发起刑事自诉的。 而他们所遇到的这个事件…… 孟磊在借钱和诈骗之间不断游走擦边,说是犯罪又似乎没有犯罪。 便在这类案件的范畴。 可以通过法院的判决,来确定对方是否构成诈骗罪。 “真的假的?” “诈骗罪?告他?让他坐牢?” “卧槽!你找的这个高人靠不靠谱,别是信口胡诹的!” “如果真的能把这孙子送进去,我的钱不要了,一分钱都不要了!” “……” 而同学群里。 看完了起诉方法的同学们,瞬间沸腾了。 一改之前的颓态。 无比激动。 甚至有人不打算要钱了。 对他们而言。 能送孟磊进去,比什么都开心。 马明看着同学们的反应,不由露出了笑容。 至于那几个问秦牧是否靠谱的人…… 他没有解释什么。 只是将秦牧在小破站的账号,分享在了群里。 上面的每期视频,都用血淋淋的案例,进行了“生动”的普法。 让人记忆深刻。 从诈捐、黑中介、高空抛物,再到彩票店、银行、4s店…… 累积起来的“获刑者”,数量高达四千余! …… 次日。 马明又双叒叕请假了。 在得到了新的思路后,他再次奔赴阳城。 来到了孟磊生活的城市。 同时。 他也得到了同学群里共计34名同学的授权公证。 公证书上写明了,授权他帮忙代理这一系列的诉讼行为。 毕业之后。 各个同学都分布在天南地北。 很多人都来不了。 但都表示要参与这次的刑事自诉,要求他帮忙异地办理。 某律所。 石良平看着再次登门而来的马明,嘴角抽了抽。 叹了口气:“马明啊,就是十八块钱,要不就算了吧。” 马明的上个官司,就是他帮忙打的。 此次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也是他帮忙异地办的。 结果孟磊却转移了财产,始终不肯还钱。 让他没想到的是…… 他这个前当事人,居然为了十八块钱,又飞到了阳城! 这份执着,他平生仅见! “咳咳,我说过了,这不是十八块钱的事。” 马明正色道:“这次我来,还想请石律师再帮个忙,我想再起诉一次孟磊。” 石良平愣了一下。 随后问道:“你不会还要起诉还钱吧?一事不二诉,你再起诉法院是不会受理的。” 诉讼法明确规定,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的被告人,不得再次起诉和审理。 这个事件。 判决已下。 马明若是再以十八块钱起诉,法院将不会受理此案。 现在的关键在于…… 执行判决的问题。 “我起诉的不是这个。” 马明摇了摇头,将来意说明:“我想要起诉对方诈骗罪。” 石良平再次一愣。 忍不住问道:“诈骗罪?” 马明认真说道:“对,一年前,他借我十八块钱,说是第二天就还,结果都一年过去了,还没还,这明显是利用虚构事实的方式对我进行欺诈。” “他的行为,已经涉嫌了诈骗罪。” 石良平闻言,眼皮一颤。 不由咽了咽口水。 马明在主客观、构成要件、非法占有的目的上,都详细论证,说的有理有据。 这种起诉角度…… 他此前根本没有想到过。 愣了十余秒。 石良平缓缓抬起头。 幽幽的说道:“你说的这些构成,的确符合诈骗罪的定罪,但……他才欠你十八块钱,也构不成立案标准啊。” 按照刑法。 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最低在三千元。 根据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有不同的上调。 某些地区的诈骗罪,最低立案标准在一万元。 十八块钱…… 实在是太少了。 “谁说他才欠十八?” 马明冷哼了一声,甩出了一份账单。 这些账单…… 是他连夜做出来的。 上面清楚写着孟磊借钱的大致时间,借钱的由头,借钱的金额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