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二战
书迷正在阅读:小孕肚、不完美恋人受宠攻文段集、未燃余烬(骨科)、玩弄高岭之花、我的老板好馋人、引诱(快穿)、和野狗偷情后我被家里的忠犬咬了、呼之欲出、猫和老鼠、关于来到了卡牌决定一切的疯狂世界那点事儿
雁思归被送到A国的时候,料到是林婷婷告知沈家长辈了,沈家当年有能力逼回沈征,自然cao作熟练又毒辣,应付这种事情有一套体系。 只是,人与人之间到底是存在差别的,能让沈征屈服的未必会对沈铎奏效。 雁思归此时还不知道,自己已经被卖了。 他在A国呆了一个星期,算是软禁在一套欧式风格小庄园里,沈铎似是在这里生活了很多年,楼梯一侧的油画全是他在这个城堡各个地方活动的情景。这里的仆人中有一个是雁思归认识的,从他们到沈家第一天起,那个人就一直是沈铎的贴身男仆,一直都是老齐老齐地叫,雁思归从来不知道他的名字,只好唤他一声齐叔。猛然再见到,雁思归还有点认不出来。倒是老齐,一脸慈祥地看着他笑道:“雁小少爷回来了。”雁思归不自在,说自己早就和沈家没什么关系了,叫他还是叫自己的名字,奈何纠正了他又叫回去,雁思归便不再理会。 “小少爷”,雁思归从书前抬起头,身上被老齐盖了一条毯子,“这边总是下雨,一到下雨天就很冷。” 雁思归道了声谢,靠在藤椅上向大开的窗外看去。雨势不大不小,不急不躁,从灰蒙蒙的天空落下来,洒落在宽阔的绿原上,刚刚好能叫人隔着雨帘看清楚外面的天地。于是,他便看到了一辆黑色汽车出现在视野的尽头,然后越来越近。 “是三少爷回来了”,老齐凑在窗边瞧,笑道:“好多年没见三少爷和小少爷凑在一块儿了。” 雁思归皱眉道:“小时候也没跟他凑在一块儿。” 老齐看着雁思归扭头上楼的背影,无奈地摇了摇头。 沈铎从打开车门,老齐举着一把打伞凑上前去,“三少爷回来了。” 沈铎点了点头,与他一同往屋里去。 “小少爷在楼上呢。”老齐开口道。 沈铎扫了他一眼,“我又没问。” 老齐笑道:“是我自己想说。” 沈铎进屋直接在沙发上坐下,一眼看到窗边的那把藤椅,上面还放着一条凌乱的毯子。明明看到他来了,却又上楼去了么。 “小少爷这几天很乖,没事的时候就看看书晒晒太阳,前两天还看了一下午您的画像,问是谁画的。”老齐面不改色地真假掺半。 沈铎冷哼一声,“他还能乖?不挠死人就不错了。”这么说着却是抬脚往楼上去了。 沈铎寻了几个房间,最后在一间卧室里找到了雁思归,他正单手撑着下巴趴在窗前的天鹅绒毯上翻着一本书,同样穿着一套浅米色的居家服,浅色的长发随意垂在胸前背后,莹白的脸上嘴唇嫣红得惹眼,纤细的腰身塌下去,更显得臀部挺翘圆润,两条小腿交叉着举在半空中晃悠着白腻腻的脚丫,宽松的裤腿滑下去露出一截雪白笔直的小腿,整个人看起来闲散又慵懒。 沈铎暂时没有惊扰他,抱臂靠在门口看着他,猫一样的,看着柔软温和又无害。却不是家养的。 从老齐说了沈铎回来了开始,雁思归便知道可能失败了。他翻着手上从沈铎书房里随手抽出来的经济史,盘算着沈铎这次可能会怎么报复他,或者是,已经报复了,但雁思归还不知道。 “在看什么?”,沈铎走到他身边蹲下,抽出了他手中的书,看到之后挑了挑眉,“那么多怎么不看?” “都是讲故事的,不过是经济和文学的区别而已。”雁思归淡淡道。 沈铎盯着他琉璃般澄净的眼睛看了会儿,道:“那我和庄可可呢,都是喜欢你的,不过是男人和女人的区别而已。” 雁思归撑身坐起来,双臂撑在身后,上身闲散地后仰,眸子在沈铎身上清冽地扫过,像是打量垃圾一般讥诮道:“衣冠再华丽,也掩盖不了禽兽的嘴脸。你和庄可可,不是男人和女人的区别,而是物种的区别。” 沈铎神色未变,凑过去伸出手将他揽进自己怀里,“反正,你不会有机会和她在一起了。” 这句话若是以往从沈铎嘴里说出来,本来没有什么,但此刻雁思归无缘无故地在他怀里打了个颤,“你对她做了什么?” 沈铎的手从他衣襟下探进去触摸到他光滑的脊背和纤细的腰身,“没有,她暂时,对我没有价值。” 雁思归冷哼一声,“所有人在你眼里就分为两种,对你有价值的和对你没价值的。” 沈铎亲了亲他的耳垂,“还有一种是你,属于无价之宝的。” 雁思归一脸嫌恶:“我对你也就是床上的价值。” “这只是其中的一条。”沈铎吻住了他软糯的唇瓣,动作粗鲁而急躁,泄愤似的在他的口腔刮搔,雁思归一把把他推开,两人都尝到了淡淡的血腥味。雁思归气喘吁吁地看着他,眉宇间是凛冽的恨意,沈铎再度纠缠上去。 两人像是打仗一般纠缠厮杀在一起,你掐着我的脖子,我贯穿着你,沈铎几乎将雁思归整个人倒提起来压成两段死死地往他身体里顶,雁思归掐在他脖子上的手最终无力地滑落下去,沈铎自上而下看着他逐渐失神的眸子,和汗湿的晶莹的脸颊,心中的爱意和恨意,刺痛和怒意浪潮一般上涌,清冷的雁思归,高傲的雁思归,狡黠的雁思归,时不时会在他心口挠一爪子的雁思归,让他既爱又恨,越是野性他就越是痴迷,越想让他被驯养得乖巧伶俐。说到底,他仍旧是个自私的人,既然爱了就要让对方回报以同等的爱意,他没有办法在拴着雁思归爱着雁思归的同时,被他憎恶却毫无感觉,原来他是希望雁思归的野性留给别人,而乖巧只对自己。 时隔许久,沈铎再次把雁思归做到昏迷。睡梦里都在细细颤抖着流泪。一片昏暗中,沈铎坐在床边静静地看着他的睡颜,拇指轻柔地拭去他脸上的泪痕。好像重逢以后,一向不哭的雁思归总是被他惹得流泪。 他打了内线,叫人把药送上来,老齐站在门口向屋内望了一眼,把箱子递给沈铎,欲言又止,终究是没说一句话,叹了口气,离开了。 从沈铎10岁到27岁,他可谓是看着沈铎长大,对沈铎的脾性也清楚的很,看着精明的跟个什么似的,实际上就是个大傻子,别别扭扭心思复杂却从来不知道自己到底想要什么,还一根筋得要命,不撞南墙绝不回头,撞了南墙也不回头。迟早要吃亏。就那狂傲得要命的性格,遇上了比他更狂傲的人,上赶子招惹人家欺负人家,不是想引起注意是什么。小时候俩人还在沈家的那会儿,雁思归不在沈铎就斯文优雅对人客气有礼,雁思归一回来保准寻各种理由找茬,变得尖酸刻薄又阴狠毒辣,雁思归越对他视若无睹他就欺负得越狠,这可不就是想引起对方的注意么。沈铎把雁思归再带回身边来,他不吃惊,早就注定好了的事情,只不过—— 老齐又回头看了一眼那紧闭的房门,再度叹了口气,路啊,且得走呢。 沈铎趁着雁思归昏睡,将人抱去了医院。 “人我带来了,你们检查完过后,没问题就动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