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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在晏乡

    晏乡————

    晏乡位于群山的深处,四周高松的巨山,将晏乡这个小村庄藏匿在怀抱之中。

    这里的清晨宛若,苍穹仙境。青烟袅绕,绿水白鹭。晏乡的房子,分成两种,山下的一片都是群居翻盖的,灰瓦白墙,在村里日子过得好些的,都居住在这片。

    这里还有这代表晏乡的中心湖,这里的房子只要是靠在湖边的,就是晏乡最好的人家了。

    而山上蜿蜒曲折的一栋栋木屋,则是日子过得紧巴巴的人家。每栋木屋长得都差不多,都依靠在半山腰上,屋前有一条石子路,连接着整个晏乡。

    李小乐的家,就在这石子路的边上,一栋破旧的木屋,屋子只有一间大小,一层半的高度,她住在楼上。

    楼下是灶房连着餐桌,也就是吃饭的地方。往楼上走,有着一条将近九十度直斜的木梯,每次上楼下楼都会发出木板陈旧的“吱呀”声,这样的楼梯只能承载一个人的重力。

    楼上一共有两间房,一间是李小乐爸妈的,还有一间就是李小乐的。李小乐的房间很普通,一张刚好够她睡下的铺床,床的旁边摆放着一张桌子,这张桌子是她爸去年在工厂附近的垃圾堆里捡到的。擦了几遍就和新的相差不多,所以李小乐特别珍惜她的第一张书桌。

    原先,这里就是空着的,李小乐一直想着,总有一天要在她的床边也放一张书桌。李小乐学习不好,读完初中就没读书了,学习不好是一点,家里没钱供她读书也是其中的原因之一。

    对于读书,李小乐没有太多的想法,在她的心里,挣钱不饿肚子才是重中之重。只要能挣钱,她宁愿不读书,家里连饭都吃不上了,再去读书,有什么用?

    书桌这种好东西,她第一次还是在小甜哥哥家里看到的。小甜哥哥比她大五岁,她还没开始上学的时候,小甜哥哥家里就给他买了书桌,那个时候他才刚上小学三年级。

    后来,就算在学校里读书。等到她去上学的时候,也只有交了五十元书桌费的人,才配拥有书桌,因为书桌这东西,在晏乡是珍稀物品,只有家庭条件好的人,才能有资格坐在书桌上写字读书。

    不过,小甜哥哥对她很好很好,小的时候会带她一起去山上采果子,带她在晏湖里捕鱼,有的时候还会抓小蛇,来吓唬她。

    李小乐很怕蛇,一看到小蛇她就忍不住冒冷汗,被惹生气了。他就会默默地跟在她的身后,直到她气消,然后再露出甜甜的笑容,想着法子逗她开心。

    他是村子里最聪明的人,也是对李小乐最好的人。他现在已经去大城市读大学去了,小甜哥哥是村子里第一个考上大学的人,他是全村人的骄傲,也是村长叔叔的骄傲。

    村长叔叔是小甜哥哥的爸爸,村长叔叔人也很好,时常会照顾着她。她听村长叔叔说,今年他会回来,等到放假的时候,他就会回来了,她很开心。

    晏乡位于深山里,这里的清晨总是要冷些,清冷的雾雨飘散在空气之中。

    木屋的阁楼里,床铺上卷盖着一条棉麻的大棉被,被子被里面的人撑得高高的,被子底下的人团儿,微微蠕动了几下。

    人团儿慢慢地在被子底下伸了个懒腰,两只白皙纤细的手臂,悄然地伸出被外。手臂暴露在寒冷的空气之中,皮肤上立马起了一层鸡皮疙瘩,人儿将手臂快速地缩回到温暖的被窝底下。

    暖了一会儿之后,棉被干脆利落地掀开来。李小乐半梦半醒,呆愣地坐在床沿,看着床底下的水晶塑料凉拖,两个小脚趾夹在凉拖的边缘,轻轻一拖便勾正了,两只歪了的拖鞋,没有犹豫,冷一丁地穿上了。

    被冷了两下,李小乐彻底地清醒了过来。她拖着凉拖,向着窗边走去,凉拖踩在陈旧的木板上,发出了“踢踏踢踏”的响声,配合着木板“咯吱咯吱”的松散声,这是每天清晨重样的声音频率。

    打开了玻璃木窗,李小乐将木窗挂钩挂在挂扣上,扣好之后,托着下巴静静地看着窗外的风景。眼前是位于半山腰之上的视角,在这里俯视着山下,是最美的了。

    白岑岑的房屋,清澈明朗的中心湖,每每看到,李小乐都不由得感叹。从这儿望下去,仿佛这是为她专门一个人构造的风景画。

    这里虽然被称为晏乡破旧区,不比山下新起的白瓦房,但在李小乐的心里,这里就是最美的,只属于她一个人的美。她很满足,每天早晨看一眼这样的风景,什么疲劳都会消失,然后开启新的一天。

    “小乐!快下来,干活去了!”楼下传来了一声叫喊。

    李小乐闻声,将脑袋儿探出窗口,往下一看,是王芬芬!王芬芬和她在同一个工艺品厂子里上班,芬芬也住在这石路街的附近,每天清晨路过李小乐家的窗下,她都会叫上她几句。她们在一个cao作台上工作,平时都会聊聊天,因为年龄相仿,话比较谈得来,算是她的一个朋友。

    王芳芳起得都比她早,因为王芳芳说,去晚了,饭盒总是被别人放在最不好的地方,所以她要早去,给饭盒占个好位子,拿的时候更快,因为厂子里中午只有三十分钟的休息时间,那个时间只够来吃个午饭,便没了。

    “你先走吧,我这就来!”李小乐笑着对王芳芳说道。

    王芳芳拎着她的自行车走了,李小乐望着王芳芳的背影,总觉得她最近好像胖了。因为她之前走路总是很利索的,现在她走路却是一拐一弯的。

    “好你个丫头片子,这么早起来了,还不赶快去烧饭,还在这儿看什么玩意儿呢?”

    还未等李小乐反应过来,张彩铃便冲破房间的木门,气冲冲地向着李小乐,张牙舞爪地过来了。

    张彩铃扯着嗓子骂李小乐“败家玩意儿,就知道偷懒,是不是还想着我给你烧饭呢?”

    “你还不快去烧饭,我和你爸都要饿死了,好你个女贱种,上辈子真是做了什么孽了,摊上你这么个扫把星啊!”

    张彩铃口里吐着低俗的话语,这种事情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每天基本上李小乐都会被她骂,紧接着便是打。张彩铃是李小乐的妈,但又不是她的亲妈,村子里的人都说,亲妈是不会这样对自己的亲生女儿的。

    李小乐因为手臂上的疼痛,拧起眉皱着脸。手臂被张彩铃一下一下地掐着,白皙的手臂上,因为扭曲的力道,立马有了一摊一摊的淤青。

    “妈!我错了!你快放了我,我...好痛啊!”李小乐抱着手臂哭诉求饶地喊到。

    “错?你还知道错了?”张彩铃瞪着李小乐,看着李小乐这张脸,她就恨不得掐死这个败家玩意儿。要不是她,他们家能吃不上饭吗?要不是她,她至于现在过得这么惨吗?全都是因为李朝冬,那个撑死好人做平安的家伙,要不是他非要把这个没人要的扫把星捡回来,她现在过的能比在娘家还惨吗?

    “妈,我错了!对不起!”

    “小乐不敢了,以后...呜呜...小乐一定早点起来,给爸妈烧饭!”

    “对不起...呜呜呜...”

    李小乐痛苦地哭着,她使力地上下搓动着合十的手掌,祈求她的mama能够饶了她。